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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2021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2月20日 02:36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2021年招生章程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36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内教高函【2020】11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2】2号)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22年我院将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二、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方式

(一)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看单独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有关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更多招生信息可登录学院官网())查询。

(二)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时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三)完成填报院校的考生,应按学院的要求领取准考证。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新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编制计划,个别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可能有变动,考生录取的专业名称以正式发布的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

四、考试

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学院核发的《单独招生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方式

考试时间:2022年3月13日(上午9:00——11:00)

考试方式:线上网络远程考试

考试地点:具体考场安排,学院将在考试前公布在学院官方网站。

(二)考试科目

1.普通高中考试科目:

文科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文科)、英语、思政、文科综合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理科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理科)、英语、思政、理科综合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2.中职考生考试科目:

对口中职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政、各类别综合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三)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考生不享受其他政策加分。

1.笔试(满分200):考生根据自己所报专业答题。

2.面试(满分100):考察考生的政治素养,包括国家基本政策,方针制度;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考察考生的仪表举止,包括行为,穿着,精神状态等;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包括对申报专业的了解,深度和广度。

领取准考证: 学院官网自行打印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学院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的有关通知)

五、考试命题、评卷及违规处理

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规范组织单独考试招生的宣传、命题、组考、评卷及录取等工作。

学校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制定标准。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工作公平公正。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单招考试考生原始答卷和考试记录的信息储存工作。

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六、录取

(一)笔试、面试二部分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按照“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所有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成绩和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和统招考生相同,于2022年8月同时发放)。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并统一进行电子注册,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根据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內教高函[2020]11号),参加2022年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八、新生学历层次及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样,属全日制大专学历层次;在毕业文凭、就业派遣、培养费、住宿费和奖(助)学政策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九、录取学生资格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对在报名、面试与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系*:0472-2897332/2897223

网    址:

Q      Q:2236757919

邮政编码:014010

本方案及相关补充说明内容由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864    区内代码:D63

第四条 院校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招生、教学、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2021年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录取规则录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其它省: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不限定男女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因受现有的师资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

1、酒店管理专业:

身高要求: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2、空中乘务专业:

高中学历:年龄17-20周岁;身高:女生162-173cm,男生172-183cm。

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E字表)。不招收色盲色弱者。

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体味。

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形体匀称,无 “X”形腿、“O”形腿。

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传染疾病。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民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经身体初检和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以上专业,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三条 我校对特困生将通过奖学金、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

学  费:工科类专业5000元/年,文科类专业4800元/年;其中空中乘务专业8500元/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物联网技术专业7000元/年。

住宿费:1000元/年·生

第十七条 凡被我院正式录取,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八条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助学金、特困生帮扶等政策,详见当年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专刊、学院招生简章、网站等。

第十九条  学院网址:

招生咨询*:0472—2897332/2897223

传真:0472—2897331

第二十条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2021年招生章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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