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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教育部关于同意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更新:2023年02月18日 01:15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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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9月29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学校行政大楼举行。市委常委、临港新片区党工委书记、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主任陈金山,临港新片区党工委副书记、临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袁国华,临港新片区党工委副书记吴晓华,上海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许涛、校长刘元春、常务副校长徐飞、副校长陈信元、校长助理李增泉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刘元春校长主持。

签约仪式前,临港新片区党工委书记陈金山、临港新片区党工委副书记袁国华、吴晓华一行参观了校史馆和商学博物馆。

签约仪式上,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处介绍了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学校开展战略合作相关情况。学校科研处介绍了目前双方合作情况。

随后,临港新片区党工委书记陈金山讲话。他讲到,设立临港新片区,上海财经大学是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双方合作前景广阔。希望通过双方合作,加快制度创新突破,为新片区建设和高水平改革开放的推进作出更大贡献。

学校党委书记许涛表示,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与临港新片区的合作。学校将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积极开展合作共建,将学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与国家重大战略深度融合,为上海和国家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校长刘元春表示,临港新片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新高地,上财是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高校,双方合作一定能够结出硕果。学校将上下一心、精诚团结,扎实、高效推进合作项目建设。学校将制定“路线图”和“施工图”,切实将合作事项落到实处。学校将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一道,汇聚顶级人才,研究全球视角下的经济金融问题,共同为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在双方领导的共同见证下,徐飞常务副校长和吴晓华副书记代表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参加本次签约仪式的还有: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科研处、发展规划处、就业指导中心、基础教育集团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办公室、党群部、发改处、金贸处、社发处负责同志。

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财经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财经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教政法函〔2022〕23号

上海财经大学:

你校送审的章程修正案收悉。

经审核,该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现予核准。

请你校重新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向本校和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电子文本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报我部备案。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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