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路 > 高考教育 >高考资讯 >正文

4月高考热点: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特殊类型名单公示

更新:2024年06月23日 23:00 大学路

进入4月份,各类高考信息将在本月密集发布,考生和家长一定要特别关注。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月下旬,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上旬,考生需要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详细信息请查看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专题。

各省陆续公布2021年招生工作规定

教育部已公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各省市也将陆续公布本省今年的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工作规定是本省市高考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志愿填报、考试、录取、照顾加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要求,是考生和家长必须了解的政策。我们将陆续汇总各省市招生政策及照顾政策,请关注“2021年高考招生政策及照顾政策汇总”专题页面。

2021年高校招生章程公布

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都要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经高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布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上。2021年高校招生章程将于4月起陆续公布。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且必须经高校的主管部门审核备案。高校的招生章程公布后不得擅自更改。

招生章程是考生了解高校招生信息、招生办法最重要的途径之一。请考生和家长仔细阅读有意报考高校的招生章程。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咨询高校招办。

2021年特殊类型学生名单公示

保送生名单、高水平艺术团名单、高水平运动队名单、自主招生名单、高校专项计划名单等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

目前,2021年保送生资格名单已经开始公示,其余名单也将陆续公示,请关注。 4月高考热点: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特殊类型名单公示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4月高考热点: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特殊类型名单公示”相关推荐

每周推荐




最新文章

热门高校 更多




联系我们 - 课程中心
  鲁ICP备18049789号-7

2020大学路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