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十八条学院作为独立学院设有独立的财务,设有财政专户,取得了收费许可证和票据使用权。我院实施完全学分制,收费标准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批准文件(赣教计字[2005]238号)执行:A类专业每学年预交学费8000元,B类、C类、D类专业每学年预交10000元(注:A类专业包括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法学、工商管理、英语、德语、新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市场营销等专业;B类专业包括生物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高分子材料工程、环境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自动化、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电子商务等;C类专业包括体育、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专业;D类专业包括建筑学(五年制));住宿费预收1000元/年(赣教计字[2002]146号文件),入学后按所住楼栋标准多退少补。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以江西省物价局批准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