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 学历层次: 高职
  • 学校性质: 高职高专
  • 主要专业:
  • 联系方式:
  • 院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东首4657号

  第二十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的标准收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生学习的时间按每年十个月计算,学生因故退学,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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