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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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相关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高于1:1.2。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以投档成绩为依据(艺体类考生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的综合成绩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体育特长生应符合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条件,经过学院项目水平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按特长生的招生政策予以录取。

  第十八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院招生网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为:http://zhaosheng.hnf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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