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村镇建设与管理 | 47 |
古建筑工程技术 | 40 |
风景园林设计 | 50 |
园林工程技术 | 40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4 |
建设工程管理 | 84 |
工程造价 | 196 |
建设工程监理 | 91 |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 50 |
建筑工程技术 | 185 |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批次进行录取。报考我院的艺术(美术类)类考生,我院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