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为了让更多的考生能够了解,小编为同学们整理的2020年招生简章,供同学们参考:
一、学校概况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是湘潭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高职院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915年美国基督教长老会创办的广德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坐落在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湘潭。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李岚清及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等国家领导人曾亲临学校视察。学校设有临床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医疗设备与管理学院、思政课部、医学基础课部、公共课部和成人教育培训部等四院四部,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等22个专业(方向),各级各类在校学生13000余人。
学校在职在编职工659人(包括直属附属医院),专兼职教师4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257人。拥有九所附属医院——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附属中心医院(湘潭市中心医院)、附属康复医院(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附属湘潭一医院(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附属桃江医院(桃江县人民医院)、附属湘乡医院(湘乡市人民医院)、附属湘潭县医院(湘潭县人民医院)、附属湘乡二医院(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附属湘潭妇女儿童医院(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和临床仿真实训中心、中央财政扶持的护理实训中心、HIT(医疗信息技术)实训中心、模拟病房等81个现代化实验室。
学校是“世界卫生组织妇幼健康教育湖南培训中心”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援助中国护理发展项目”院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卫生部卫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湖南省基层卫生本土化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财政部认定的“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湖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考点(全省唯一考点)。学校有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南部战区总医院、解放军空军总医院等180余家实习就业基地。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省级安全文明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连续五年荣获湖南省基层卫生本土化人才培养优秀学校等荣誉称号。校内高楼耸立,古树参天,鸟语花香,环境优雅,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所。
二、2020年单招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注:1.各专业学费最终按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执行。
2.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卫生信息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等四个专业含社会人员单招计划各20人。
三、考生报考及相关事项
1.报考对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0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子系统报名或修改报考信息。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
3.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18日。
4.院校志愿填报: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报名时可选择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
5.专业填报要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至少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名。考生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报名确认后即视为填报了我校志愿。
四、测试与选拔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分类别、分专业考试入学,统一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要求组织,两项权重值为: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占50%,综合素质测试(含面试、心理测试)成绩占50%。考试类别及考试方式如下:
(一)考生类别及考试范畴
1、2020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
(1)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直接使用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使用语数英三科成绩),不再命题考试;
(2)学校组织若干测试组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每组3人,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具体内容为:考生自我介绍、对所报专业的认知、艺术体育特长、随机抽题回答、心理测试等。
2、往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中职对口考生
该两类考生采用相同考试方式,但分类组考、分类录取。
(1)文化水平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值分别为50分、30分、20分,合计100分。命题内容依据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三科考试时间共90分钟。
(2)学校组织若干测试组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每组评委3人,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具体内容为:考生自我介绍、对所报专业的认知、艺术体育特长、随机抽题回答、心理测试等。
3、社会人员考生
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免予文化考试,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二)测试时间、地点安排
综合素质测试与文化水平考试时间为5月24日。所有填报我校志愿的单招考生于5月24日到校本部参加考试报名、提交资料、核验考试费缴纳和参加面试;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高考考生16:00-17:30到校本部参加文化水平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测试前要求每位考生提供以下材料:①考生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②《考生信息表》;③考试费微信支付缴费凭证。
五、录取原则与政策
1.录取原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计分办法:
①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之和作为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占50%;综合素质测试(含面试、心理测试)成绩占50%,两项之和为总分。
②往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和中职对口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占50%,综合素质测试(含面试、心理测试)成绩占50%,两项之和为总分。
③社会考生只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按成绩与专业计划录取。
3.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名单。
4.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
5.第一批正式录取的考生人数未达到我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将从同一类别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顺序替补录取考生。
6.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需待到与统招录取新生一并寄发)。
7.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0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0年高考或其他形式的高考录取。
8.通过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我校2020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9.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它专业。
10.被我校预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诚信协议书》,通过“单招微信群”确认后,我校将在网上公示录取名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处理。
六、日程和时间安排
七、督导检查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学校纪检部门对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督导与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学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相关事项
1.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对身体有疾病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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