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为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校企合作示范单位、山东省文明单位。现有37个招生专业,围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构建了7个专业群,其中4个是省级品牌和高水平专业群。学院建有4万平米的实训基地,配备有1.5亿元的实训设备。拥有省级以上教学团队6个,省级教学名师、齐鲁首席技师、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省青年技能名师9人,副教授以上职称161人。学院创新了多元协同育人模式,建立了冠名班、定向班、订单班和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校企协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学生提供大量优质就业岗位。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的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各项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2020年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1. 学院属于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文理科各专业之间计划可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调整;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山东省夏季高考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夏季高考考生报考专业不限制选考科目。
3.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大类内计划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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