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开展评审 |
国家 励志 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开展评审 | |
国家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名额确定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 学费 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 就业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每年发放生活补助6000元。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面向部分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新生 ,按照每生100元-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 办理入学手续学生人数不限制,补助金额及比例根据申请人数确定。 | |
地方政府资助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名额确定 |
社会资助 | 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 |
“王克昌奖学金”特等奖:
一次性奖励8000元; “王克昌奖学金”单项奖(优秀道德风尚奖、 学习 优秀奖、文化科技创新奖和突出贡献奖):一次性奖励2000元 |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名额确定 |
天津市 大学生 创新 创业 奖学金 | 创新特等奖、创业特等奖:一次性奖励10000元; | 全市每年评选创新特等奖和创业特等奖各10名;创新优秀奖和创业优秀奖各105名 | |
创新优秀奖、创业优秀奖:一次性奖励2000元 | |||
爱德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1000元 | 每院一名(本科) | |
叶圣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3000元 | 根据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下达的叶圣陶奖学金名额开展评审 | |
社会资助 | 海河自强奖学金 |
特等奖:4000元;
普通奖:1000元 |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名额确定 |
资助贫困大学生助学金 | 一次性资助3000元 |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贫困生助学金名额开展评审 | |
校内资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困难程度予以资助,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 无限制 |
校级奖学金 |
每年:特等奖学金1200元
一等奖学金900元 二等奖学金600元 三等奖学金300元 专业奖学金800元 |
覆盖率共计占本科学生总数的52%(特等奖5%,一等奖10%,二等奖15%
,三等奖20%,专业奖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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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上岗时间20小时——40小时,补助240元/月——480元/月。
临时岗位:12元/时 |
根据校内用工单位提出的岗位设置申请及学生申请情况统筹安排 | |
学费减免 | 学费减收50%-100% | 无限制 | |
新生助学金 | 一次性资助500元 | 新生人数的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