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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招生考核指标 广东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4年02月11日 02:20 | 大学路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高职院校招生考核指标 广东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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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招生考核指标 广东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2022年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2022年连云港 师范 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 江苏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 工作 的通知》要求,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代码为1330,是经江苏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址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28号,邮政编码为22200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四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 就业 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就业办公室可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察)评估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监督具体实施部门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申诉*0518-85817772,申诉电子信箱:lygszjcs@163.com。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经审核后,由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名 考试

第七条  已参加2022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阶段 毕业生 均可申请报考我校提前招生。

第八条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我校所有专业对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 新生 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语种。

报考学前教育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10门,报考播音与主持(与南京传媒学院分段培养项目)、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 体育 教育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8门(含8门)以上,报考其他非师范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6门(含6门)以上。

第九条  报考考生的身体条件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报考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及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第十条  考生需在3月9日至11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7:00。

第十一条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及学校组织的考试。学校考试主要包括综合文化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

报考我校普通类(师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综合文化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报考播音与主持专业(与南京传媒学院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校考加试。

报考我校普通类(非师范)其他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综合文化测试。

报考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如未参加相应的 艺术 (体育)类专业省统考须参加学校组织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录取总分。专业加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相关专业。

第十二条  综合文化素质成绩由文化测试成绩和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组成,总分400分。文化测试:语文、数学、外语及综合素质合卷,总分300分。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指《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成绩按照“合格”1门折算为10分,总分1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动作协调、信息处理、科学思维与应用分析、理解与沟通交流、审美与艺术表现、自我认识与自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总分400分。

播音与主持校考加试主要考察考生朗读诵读、即兴表达、形象仪表、才艺展示等综合运用 语言 艺术的表现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培养适应新媒体环境下的各类传播语境和市场需求的创新型、复合型、专业型口语传播人才,总分300分。(身体条件及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第十三条  提前招生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依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合院校考试或考核结果、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等多种指标,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办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我校将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提前招生校测和录取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校测时间为3月22日,第二轮校测时间为4月18日,具体安排及要求将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遵照执行。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及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凡在提前招生考试中违规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分类别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计划数和报考考生数量择优录取。

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报考动漫*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应用英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的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政策加分。

报考播音与主持(与南京传媒学院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总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校考加试成绩+政策加分。

第十七条  根据进档考生类型按“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且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按综合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

报考动漫*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应用英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按综合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语文+数学等依次排序录取。

报考播音与主持(与南京传媒学院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校考加试成绩、综合文化素质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厅文件通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可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每生收取60元。

第二十一条  学费 、住宿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标准为(元/生﹒学年):文科类4700、理科类5100、工科类5300、体育类4800、艺术类6800;《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800-1400元。

第二十二条  奖贷助学措施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 毕业 生和单项评优奖励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减免、 求职 创业 补贴、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各类社会资助等。

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转专业文件精神及要求,学生入学后可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后符后条件者可转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四条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年度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当年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 书 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未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第二十八条  提前招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类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调减计划,最终计划数不得少于报考该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考生人数,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第二十九条  其他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报到时,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入学资格及体检结果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518-85986111 85986168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lygszzs@126.com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四川 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招考委关于2022年招生 工作 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

第二条    国际代码:14515     四川招生代码:5658

第三条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大学城学府大道996号

第四条    学院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四川泛美教育集团投资举办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

第六条    关于我院 毕业生 的发放:我院各专业毕生在校修读期间,完成教学计划所列各课程,经 考试 (考核)合格, 毕业 时颁发由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具印注明有学生所在院(系)、就读专业等内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招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学院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录取的总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与计划数的比例不超过1:1.2。 平行志愿 不超过1:1.05。

第十一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 志愿 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第十二条   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时,则看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考生建议参考以下条件:

1、建议考生报考我院前参看我院各专业报名条件;

2、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患有严重身心疾病、色盲色弱、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有纹身、明显疤痕、胎记者建议慎报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民航运输服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直升机驾驶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专业;

3、空中乘务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无身体缺陷和明显疤痕、文身,男生身高174-185cm,女生身高163-174cm之间;

4、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要求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身高160-175cm之间;

5、民航运输服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身高160-175cm;

6、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7、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8、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及行业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

9、报考直升机驾驶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勤人员相关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参考报名的条件最终以民航医学鉴定结论为准)。

(1)本人及相关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邪教组织,按照民航局最新《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进行背景调查;

(2)根据不同机型、不同类别,驾驶执照培训与考取执照相关费用为13-66万不等。

第四章    体检

第十六条   报考我院民航专业的考生身体状况均需符合《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慎重报考:生活不能自理、身体残疾、任何一眼矫正到E字表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斜视、色盲色弱、嗅觉迟钝、口吃、双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

第五章    新生 报到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录取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

学生的 学费 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条   退费办法:按《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置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的同时,也为家庭困难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方便,此外还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凡就读我院的学生,按国家政策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 大二 、 大三 学生可参加评审,8000元/生·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大二、大三学生可参加评审,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和贫困程度评,一等4500元/生·年;二等3300元/生·年;三等2100元/生·年。服义务兵兵役相关资助:8000元/生·年。(具体以当年的文件规定为准)

第七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第二十三条   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 高考 和我省学校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

第二十四条   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八章   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第二十五条   我院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官网,网址为:,学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2、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处咨询*:4008679992   028-85861555(可传真),咨询QQ:800197799。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广东2020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我省继续在部分高等院校的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中开展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改革工作。2020年我省五年一贯制招生分为二种类型:第一种为“全省统考”(主要依据全省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录取);第二种为“公费定向”【1.为粤东西北地区11个地级市的21个县(市、区)公费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共200名。2.为粤东西北地区8个地级市的14个世行贷款项目县(市、区)公费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共1255名。3.面向汕头市乡村小学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共200名】。现就2020年我省高等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2020年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计划,详见《2020年广东省高等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全省统考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公费定向

1.学前教育专业面向定向培养需求计划来源县(市、区)招生(见附件2)。学生毕业后回定向计划来源县(市、区)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下同)及乡镇以下农村公办幼儿园任教。

2.按照世行贷款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的小学教育专业,面向纳入世行贷款项目14个县(市、区)招生(见附件2),学生毕业后回来源县(市、区)农村小学(含村小、教学点)任教。

3.报考学前教育专业或世行贷款项目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公费定向需求地2020年中考报名条件、具有招生计划来源县(市、区)户籍并在公费定向需求地参加2020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培养专业,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

(2)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体检合格。

(3)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中考成绩应达到需求地的广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上;报考世行贷款项目小学教育专业(全科)的考生,中考成绩应达到需求地的广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上;符合招生学校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及面试条件。

4.报考面向汕头市定向培养乡村小学全科教师的考生必须符合2020年汕头市中考报名条件,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汕头市乡村小学及教学点招考生源计划所在县(区、市)户籍。

(2)在汕头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并通过2020年由汕头市教育局组织的乡村小学全科教师考核,按广东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

(3)中考成绩应达到汕头市的省或地级市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上。

三、全省统考报名和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与办法

1.实行网上预报名加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需首先在2020年3月16~21日进行网上预报名并选择现场确认报名点,然后在2020年3月21~23日凭网上预报名取得的报名号到现场确认报名点办理报名的相关手续,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2.考生凭在现场确认报名点取得的《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报名登记表回执》于文化课考前一天到考生本人选定的文化课考点领取准考证。

3.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报名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相关类型术科考试。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种类型术科考试。

4.具体报名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另文下发)。

(二)考试安排:2020年4月11日进行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术科考试2020年4月9~10日或4月12~13日举行,各类型术科具体考试时间由相关招生院校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三)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考点设在能与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巡查系统互联互通的招生高职院校,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报名点办理报名的相关手续时确认)。术科考试考点由相关招生院校确定;为方便考生参加术科考试,建议考生选择文化课与术科考试相同或相近的考点进行考试。报考术科成绩不互认院校相关术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到招生院校指定的考点参加相应的术科考试。

(四)其他要求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规定,考生按每科25元的标准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3科收费;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2科,按2科收费。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时当场缴交;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可实行网上缴费确认。

四、公费定向报名和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与办法

公费定向报名办法由各公费定向需求地的地级市招生办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报名办法要在报名实施前主动向社会公布并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备案。

(二)考试安排

考生须参加报名所属地级市的中考,具体实施由各相关地级市招生办负责。

五、考试招生及录取办法

(一)全省统考

1.考试组织。文化课科目考试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符合省教育考试院设点要求的招生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实施。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的术科考试由相关招生院校单独组织、实施。

2.考试科目和成绩认定

(1)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分,3科总分共450分,均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执行。

(2)音乐、美术和体育等术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设置,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的面试按招生院校要求进行。

(3)录取时,考试内容基本相同的同类术科考试或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各招生院校同类专业间互认为合格等级(即60分)。术科考试或面试成绩的认可办法(指成绩互认或不互认)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标注,以便考生到其报名的相应招生院校参加考试。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术科考试成绩确定术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年4月24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3.录取方式

(1)一般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音乐、美术和体育等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结合考生术科成绩情况择优录取。各招生院校对术科成绩的录取条件和录取规则须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3)考生被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2020年度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被全省统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往招生院校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报到、注册时间由招生院校确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全省统考的录取资格。

(二)公费定向

1.考试组织、考试科目和成绩认定。

(1)考试组织由各相关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

(2)考试科目为考生户籍所在地级市2020年中考科目。

(3)中考成绩认定由考生户籍所属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

(4)报考公费定向考生还须参加地市教育主管部门与招生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地点及时间由招生院校与各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商议后确定(各招生院校可以选择集中在某个市进行面试,由相关地级市招生办负责通知考生前往面试;也可以用各招生院校面试成绩互认的办法,具体实施办法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表述),由招生院校和各地级市招生办分别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各相应地级市招生办负责,考官由招生院校负责派出。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与全省统考要求相同。面试必须在各地级市普通高中招生开始前完成。各相关招生院校须将面试合格名单在各地级市普通高中投档前报相应地级市招生办。

2.录取方式

(1)对符合公费定向报考条件及录取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户籍所属地级市招生办按招生计划并依据考生2020年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当地地级市普通高中提前批通过省中招平台向招生院校投档;由招生院校依据考生中考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相关地级市招生办须在公费定向投档前,分别将需求地2020年省或地级市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投档时间、广东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投档时间报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和相关招生院校。

(3)各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在各地级市投档后2天内通过省中招平台报省招生办,省招生办根据相关地级市招生办上报的投档时间和投档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对照公费定向相关的录取条件进行录取审核。

(4)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同时,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对被录取考生档案作挂档处理,即不能再投档参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工作,是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级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招生院校、中学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各地级市教育局、各招生院校要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平稳推进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考试组织程序,狠抓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考试工作规定,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切实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解决。

(二)严格规范招生章程编制,加大招生宣传力度

各招生院校要积极做好招生章程的编制和发布工作,要通过本校网站及各种传媒及时做好报名的各项宣传工作。招生章程须包含及明确以下内容:学校办学条件、办学地点、招生网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含术科考试和面试合格条件、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条件)、录取原则、录取方式、收费标准、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和时间、术科考试时间及地点、术科考试成绩互认条件、学校招生工作咨询及监督与申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各院校招生章程须于2月18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于2月28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院校法定代表人对该校招生章程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假欺骗性宣传、违规,确保考生的知情权和个人权利不受侵害。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积极协助招生院校做好宣传发动和咨询工作;要及时将五年一贯制有关招生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和招生院校办学情况的宣传落实到每一所初中学校。初中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深入、细致地将五年一贯制招生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全体应届初中毕业生,积极鼓励优秀学生报考。

(三)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强化纪检监察。

1.各有关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尊重考生本人意愿。严禁中学教师、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有偿为招生院校组织生源;严禁招生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有关的任何费用。

2.各招生院校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条件明确、程序规范、招生办法公开、接受监督”的招生“阳光工程”工作要求,积极协助各地级市招生办做好考生资格审查。要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凡从事或参与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招生考试规定。

3.启动全省统络巡查系统。全省统考的各文化课考点要建立与省教育考试院互联互通的考试监上巡查系统,并确保全省文化课统考期间的网络畅通。网上巡查系统技术咨询: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联系人:郑维*:02038627909)。

4.各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强管理,按时完成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设置并公布监督举报*,安排专人负责*工作,及时化解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遇有重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并逐级上报。

5.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要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对欺骗招生、损害考生利益、组织混乱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视情节轻重,将减少其招生指标或取消其招生资格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有关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及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进行处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1.2020年广东省高等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

2.2020年公费定向招生计划

3.各招生院校招生*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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