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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职单招学校名单(33所) 河北单招最新政策

2024年02月07日 10:59 | 大学路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新疆高职单招学校名单(33所) 河北单招最新政策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新疆高职单招学校名单(33所) 河北单招最新政策

河北省2024年单招最新政策

河北省2024年单招最新政策如下: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发布《2024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明年高职单招计划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面向中职毕业生分开编列。

招生计划由院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统筹下达,申报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本校2023年度专科(高职)招生总计划的70%,其中师范类、医学类(护理、医技类专业除外)、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要逐年缩减。

据悉,高职单招招生对象为已通过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招生院校免试录取。

2024年河北省高职单招继续按专业划分为不同的考试类。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可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中的任一考试类,但不得报考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中职学校毕业生(含中等师范、职业高中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可报考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计划,也可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计划,二者选择其一。

如报考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计划,只能选择与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相对应的专业类;如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计划,可任选考试类报考,须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考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450分,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考试包含语文、数学2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再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替代。

职业技能考试部分,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考生考试包含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2科,报考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的考生考试包含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2科。文化素质考试全省统一试题,职业技能考试由各考试类牵头院校分别命题。

据介绍,高职单招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再行填报志愿。

2022新疆高职单招学校名单(33所)

2022 新疆 高职单招学校有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大学、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职业大学等33所学校,以下是具体名单一览表,供大家参考:

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院校名单

1.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职业大学

3.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4.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5.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6.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7.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8.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9.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0.新疆职业大学

11.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2.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13.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

14.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15.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6.哈密职业技术学院

17.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18.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

19.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

20.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1.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

22.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

23.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24.塔城职业技术学院

25.新疆 师范 高等 专科学校

26.喀什职业技术学院

27.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2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29.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0.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31.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在我区招生的区外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院校名单

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 北京 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河北单招最新政策

河北单招最新政策如下:

单独招生是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

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拓展知识:

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最早开始于2007年,命题主体单位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逐步扩权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内高职院校。

为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单独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单独招生院校生源范围主要应为其所在省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试点招收部分中职毕业生;

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校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2008年,单独招生试点院校的范围扩大到8个省/自治区共计2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新增河北、辽宁、四川、新疆等省/自治区进行试点。

2009年,单独招生院校的范围扩大到13个省/自治区共计33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计划招生9240名。新增广西、山西、山东、福建、安徽等省/自治区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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