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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业评价等级(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育评估暂行规定)

2024年02月05日 09:53 |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大学专业评价等级(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大学专业评价等级(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育评估暂行规定)

大学专业评价等级

大学专业评价等级是指对各个专业的教学质量、学科建设、科研水平、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专业进行分类和等级划分的过程。这些等级评价的结果可以作为学生选择专业、考虑就业方向、学校招生和招聘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 本科教育专业评估等级
    本科教育专业评估等级是由中国教育部主导实施的一项评估工作,旨在提高本科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评估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为最高等级,C为最低等级。评估依据主要包括师资队伍、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教学条件、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

  • 国家级重点学科
    国家级重点学科是中国教育部根据学科的教学水平、科研水平、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对国内高等院校的专业进行认定和评价,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和经费支持。国家级重点学科的认定和评价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为最高等级,C为最低等级。

  • 专业学位评估等级
    专业学位评估等级是由中国教育部主导实施的一项评估工作,旨在提高专业学位教育质量,促进专业人才培养。评估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为最高等级,C为最低等级。评估依据主要包括师资队伍、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教学条件、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

  • 学科评估等级
    学科评估等级是由中国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实施的一项评估工作,旨在提高学科建设水平,促进学科发展。评估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为最高等级,C为最低等级。评估依据主要包括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科研水平、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

  • 教育部学科评估结果
    教育部学科评估是由中国教育部主导实施的一项重要评估工作,旨在评价高等教育机构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综合水平。评估结果包括学科建设水平评价、学科重点建设评价、学科综合评价等多个方面。

  • 以上是几种常见的大学专业评价等级,通过评价等级的划分,可以更系统和客观地了解各个专业的教学质量和学科建设水平。这也为高校招生、学生选择专业、企业招聘等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需要注意的是,评价等级的划分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学生选择专业时还需要结合自身兴趣和能力进行综合考虑。

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育评估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客观地、科学地评价我国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的办学水平,保证和不断提高建筑类专业教育的质量,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的教育评估工作,适应国际间相互承认学历的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学、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房地产经营管理等专业教育的评估工作。第三条 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育评估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坚持与国际公认的有关专业教育标准相衔接,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办出各校的特色;坚持社会对学校教育的参与和监督。第四条 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育评估要对学校的教学质量、教学条件、教学过程和社会对毕业生质量的评价等方面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第五条 建设部授权全国建筑教育标准认定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各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的工作。第六条 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育评估工作由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组织实施。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第七条 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由该专业的全国教育界、工程技术界、用人部门和管理部门的专家学者15~17人组成。其中教育专家6~7人;工程技术专家6~7人;建设部指派3人。
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委员由建设部聘任,每届任期为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秘书长1名。委员会办事机构为评估委员会办公室。第八条 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审查并受理评估申请;
(二)制订、修订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
(三)制定有关专业评估工作规程和细则;
(四)制定评估工作计划;
(五)选派赴评估院校的专家视察小组,并指导专家视察小组工作;
(六)审议评估院校的自评报告和专家小组视察报告,作出评估结论;
(七)受理评估院校对评估结论的申述,并报全国建筑教育标准认定委员会进行裁决;
(八)按年度发布评估合格专业的院校名单;
(九)对全国有关建筑类专业院系与评估工作有关的事项提供咨询;
(十)总结专业教育评估工作经验,对专业评估与专业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九条 高等学校申请专业教育评估,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一)学校应是国家教育委员会正式批准设置的;
(二)申请评估的专业应是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或在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的;并应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三)符合建设部制定的该专业教育评估标准的要求。第十条 专业教育评估的主要程序是:
(一)学校提出评估申请;
(二)评估委员会审核评估申请;
(三)学校自评、提出自评报告;
(四)评估委员会审查自评报告;
(五)对评估委员会审查通过自评报告的,评估委员会选派专家视察小组;
(六)专家视察小组到学校实地视察,提交视察报告,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七)评估委员会审核视察报告,作出评估结论;
(八)公布评估合格结论,对合格专业颁发证书。第十一条 为全面了解毕业生的质量,学校应建立对毕业生跟踪调查和与社会用人部门经常联系的制度。第十二条 学校自评应严格按照评估标准逐项进行。学校自评报告应在规定期限内报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自评所依据的原始资料应按要求分项单列成册,其中重要资料应作为附件列入自评报告,附件同时报评估委员会。第十三条 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对学校自评报告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予以退还。被退还的学校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次提出评估申请。第十四条 专家视察工作由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派出的视察小组进行。视察小组是临时性工作组织,其任务是:根据评估标准、程序与方法、评估工作有关细则及评估委员会的要求,视察申请学校(院、系)办学情况,写出视察报告,提出评估结论的建议,交评估委员会审议。第十五条 专业教育评估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4-6年,有关专业的有效期应在合格证书上明确。在有效期限内,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可以对该专业进行检查。
学校必须在评估合格有效期满前一年重新申请评估,逾期未申请评估的学校,该专业不再列入年度发布的评估合格专业的院校名单。

黎明大学是本科,还是大专

黎明大学 全称为 黎明职业大学 ,是大专学校。

位于 福建省泉州市 ,是经 福建省人民* 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由泉州市人民*举办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建设类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试点高校、福建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文明学校。2016年位居福建省高职高专院校发展潜力综合排名第一。

2005年,学校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评估,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8年,学校入选首批省级 示范性高职院校 建设单位,2013年6月通过验收。

截至2020年5月,学校校园占地630亩,建筑面积21.86万平方米,其中各类教室21411平方米,实验实训场所55319平方米;有中山校区10.28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有馆藏纸质图书86万册、电子图书6000GB;设有13个二级学院,48专科专业,在校生14000余人。

黎明大学办学质量连续多年排名全省大专院校前列,各专业招生录取分数均超过专科分数线,部分专业最低分超过本科分数线。201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价,黎明大学22个专业大类有21个大类进入前三名,其中, 8个专业排名全省第一, 3个专业排名全省第二, 10个专业排名全省第三。学校2012年开始与 泉州师范学院 合作开设 本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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