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7日 07:07 | 大学路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2023年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春季招生简章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年 广东 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春季 高考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 工作 ,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953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91号;邮政编码:510630
江门校区: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连荷路25号;邮政编码:52909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 证书 。颁发证 书 学校名称: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 学习 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录取期间成立*组,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及家长的申诉、投诉等*事项。
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 专业目录 》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学考录取”的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本校“依学考录取”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考试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本校“依学考录取”按普通类招生录取,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 志愿 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三条 学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 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四条 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 学费 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广州校区住宿费900元/生·学年,江门校区住宿费以*批复为准。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
咨询*:020-38253329
传真:020-38252682
电子邮箱:guptzb@gupt.edu.cn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三十条 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詹晓
监督*:020-83969100-8200
电子邮箱:zhanxiao.gupt.gd@chinaccs.cn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春季分类分类招生类型
我校2020年春季分类招生类型包括以下: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等类型。
2020年我校招生计划总数8680人。在春季高考招生中,拟招6963人。其中,依据学考:文科计划招生1178人,理科计划招生2114人,美术类计划招生203人;3+证书计划招生1476人;高职专业学院计划招生380人;自主招生计划招生616人(高中245人,中职371人)。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美术类文科考生的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美术类理科考生的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美术类普通高中考生须同时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对应科目的术科统一考试
3.报名参加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4.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二)“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专业及计划
注:以上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志愿填报
2020年“依学考成绩录取”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4月7日9:00至10日18:00期间,凭本人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进入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模块填报志愿,并使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号码接受短信验证码,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
(1)填报网址。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网址为: 。
(2)志愿确认。考生通过*短信验证码方式进行网上志愿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为依据。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使用106904886号码发送有关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该号码发送的短信。
(四)“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录取原则
我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分文科类、理科类进行录取。文科类及理科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美术类考生的分档分数合成方式及排序方式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投档总分合成方式及排序方式执行,即分档依据为考生排位情况。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含职业中专、职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2.报名参加2020年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且获得招生专业所要求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3.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二)“3+专业课程证书”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以上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3+专业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志愿填报
2020年“依学考成绩录取”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4月7日9:00至10日18:00期间,凭本人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进入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模块填报志愿,并使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号码接受短信验证码,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
(1)填报网址。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网址为: 。
(2)志愿确认。考生通过*短信验证码方式进行网上志愿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为依据。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使用106904886号码发送有关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该号码发送的短信。
(四)“3+专业课程证书”考试录取原则
我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高职自主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高中生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3门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2.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原则上不低于100分。
中职生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中职(含职业职中、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2.我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的各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3.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二)高职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
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号的中职(含职业职中、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2.我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的各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3.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二)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专业及计划
三)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设在协同中职学校(肇庆市农业学校、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考试时间待定,请留意本校招生网站。
(四)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
1.高职专业学院实行中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教学地点设在协同中职学校。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录取考生不得转专业或转入同专业非试点班。
2.高职专业学院招生按照“学生自愿报考、高职院校考核录取”的原则,参照我校中职生自主招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及择优录取。
广东省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
专科院校(专业)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科总分100分。
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文化科总分90分。
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
文科类:文化科总分120分。
理科类:文化科总分12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20分,美术术科1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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