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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大学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1月25日 11:55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合肥大学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合肥大学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合肥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合肥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合肥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如下:

合肥学院是一所位于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的本科院校,拥有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为了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现面向社会开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是本次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本次专升本招生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0人

软件工程:40人

电子信息工程:30人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40人

土木工程:30人

会计学:60人

人力资源管理:40人

市场营销:30人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招生对象:安徽省内专科院校在读学生及应、往届毕业生。

条件要求:报考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违法行为。报考人员须具有专科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且能够按时报到入学。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合肥学院官方网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报名,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科目:公共课(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考试时间:2023年5月15日。

五、录取原则与办法

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公共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管理办法?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 第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为做好2019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院校(专业)及项目
第二条 按照本办法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统称为招生院校。举办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院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大连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渤海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合肥师范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井冈山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宜春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烟台大学聊城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江汉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工业大学衡阳师范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嘉应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理工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张家口学院内蒙古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大学、广西大学同济大学暨南大学河北工程大学廊坊师范学院等96所。
举办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院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晋中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学院、集美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鲁东大学菏泽学院、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吉首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山西大学等52所。
第三条 运动训练专业所设项目为:
冬季项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雪上技巧、空中技巧)、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U型场地技巧)、冬季两项。
其他项目:射击、射箭、场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BMX小轮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马术、帆船、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蹼泳、滑水、摩托艇、举重、柔道、摔跤(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公开水域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足球(十一人制)、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二人制)、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高尔夫球、围棋、象棋、国际象棋、登山。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所设项目为:
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二、报名
第四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本办法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
2、具备第三条所列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
第五条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第六条 招生院校应当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制订本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简章,并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招生简章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方向、办学类型、学习形式、招生计划总数及具体报考条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以及报名方式、专业考试时间、专业考试确认时间、地点、联系*和其它有关事宜。
第七条 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须报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批准后抄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招生院校必须认真履行招生简章中所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有关承诺。
第八条 考生依据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及“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时间:
冬季项目报名时间2019年1月1日至1月15日;
其他项目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
第九条 考生运动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第十条 2019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09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为2009年7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
第十一条 考生依据招生院校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三、考试
第十二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第十三条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
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接收和文化考试组织实施,并通过机要方式将考后试卷发送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第十四条 2019年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

时间
上午
下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20日
语文
数学
4月21日
政治
英语
第十五条 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第十六条 2019年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体育专项考试时间:
冬季项目考试时间2019年2月1日至3月15日;
其他项目考试时间2019年4月1日至5月10日。
第十七条 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本办法第三条所列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
四、录取
第十八条 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今后将逐年提高专业和文化课成绩的最低要求。
第十九条 招生院校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第二十条 在达到院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第二十一条 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院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院校,再录取二志愿。
第二十二条 按本办法招收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数据,由招生院校上传至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据系统数据完成体育单招考生备案并协助招生院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第二十三条 办理录取手续前,招生院校必须将《2019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新生名册》、招生计划批复文件和正式印发的招生简章等有关材料按规定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
第二十四条 招生院校须于5月27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于5月31日前从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下载拟录取数据完成备案,在当年普通高考录取期间将录取结果导入教育部网上录取系统并完成录取手续,录取数据同当年普通高考录取数据一并上报教育部,招生院校通过院校子系统下载考生录取信息。
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国家体育总局、招生院校及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招生院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简章、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有关信息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招生院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第二十六条 招生院校要公布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及时受理考生来电、来信和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六、其他
第二十七条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收取考生文化考试费用;各体育专业考试组考院校,建议按照每位考生每次考试350元收取考生体育专业考试费用。
第二十八条 招生院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一)擅自将按本办法录取的学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擅自扩大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的;
(三)擅自在生源充足前提下缩小招生计划的;
(四)擅自招收未达到录取标准考生的;
(五)其他违反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
第二十九条 招生院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学校按本办法招生资格。
(一)连续两年未按照本办法进行招生的。
(二)向考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的。
(三)其他违反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情节严重的。
第三十条 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体育专业和文化考试组考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高考招生考试组织工作要求,规范组考流程,严格考场继续,在考试组织过程若发生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招生院校及其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将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未涉及到的事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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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合肥工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合肥工业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合肥工业大学,简称合工大;英文译名为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FUT。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信部和 安徽 省*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采用“合肥工业大学”(国标码10359)和“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国标码19359)两个名称,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 填报志愿 时应分别填报,占两个院校 志愿 。 毕业 时所颁发毕业 证书 和学士学位证 书 的学校名称均为合肥工业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办学地点分为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合肥校区-屯溪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3号、合肥校区-翡翠湖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丹霞路485号;宣城校区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薰化路301号。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 高考 的考生(含普通统招生、 艺术 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 民族 预科生、内地 新疆 西藏 高中班、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港澳台侨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对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原则进行审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纪委监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监督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办学条件、 就业 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等因素,确定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最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审批。2022年学校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8400人,其中合肥校区招生5700人,宣城校区招生2700人。学校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  如个别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四章  入学考核与 考试

第十一条  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合格、国家 体育 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合格线且已被预录取的一级运动员除外)。

第十二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按照有关要求公示。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新生 。

第十四条  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均有招生计划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院校代码独立,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分别填报,分别录取。两校区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投档情况对调档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  我校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外),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相关政策之外确定的地方性政策加分学校不予认可。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不受专业限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 分数线 ,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理工 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语文、外语。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报考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八条  内蒙古 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若有退档,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递补录取。

第十九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2022年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的考生,无色盲、色弱,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执行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如所在省无明确规定,学校按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 500+文化分/文化满分×500)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者,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

第二十条  对参加学校审核或测试合格并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资格认定的考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志愿。

第二十一条   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民族预科生均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招生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新疆班高中 毕业生 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招生,按国家和生源省份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  英语、印度尼西亚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三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广告学专业需要美术基础,但不用加试。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

第二十四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实行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一年后,根据专业志愿、第一学年学业成绩及学校相关规定,在所在大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培养拔尖创新、学术精英和行业领军人物为目标开设创新实验班,其招生专业为国家级 一流专业 。其中,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三个专业的创新实验班由专业所在学院与合肥工业大学智能*现代产业学院联合培养。创新实验班将在新生入学两个月内进行选拔,学生录取后由原专业转入创新实验班相关专业。

第二十七条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次录取, 录取分数线 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该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与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开展2+2 学生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设在宣城校区,分别为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先进载运工具)、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进校后外语主修俄语。

第二十九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三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具体如下: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地质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艺术设计、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资源勘探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参与学校的各类本科招生培训、宣传、录取工作。未经过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三十二条  考生可以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或学校招生办公室*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三十三条  新生进校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对身份。开学后,学校将对全体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学校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基层就业代偿等多种经济资助形式,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能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助其完成学业。

第三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 学费 和住宿费等有关费用。每学年开学注册前,按学年制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以主管部门核定数额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0551)62902397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230009)

网址:

E-mail:hfutzb@hfut.edu.cn

微信公众号: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0551)62901024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肥大学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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