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2日 13:17 | 大学路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高职专业学院简介汕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业学院是经汕尾市教育局申请、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在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设置的高职专业学院(以下简称“专业学院”)。专业学院面向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应届毕业生及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所招收的学生编入“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由高职院校和试点中职学校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制两年,教学地点为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符合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三、招生对象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20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二)学生中职毕业专业与高职招生专业相关:
(三)学前教育专业须获得下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之一:
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1.考生在3月28日至4月1日期间,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学考+校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面向中职考生)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等五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进行报考,填报志愿及按要求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各中职学校需认真审核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交的就读及就读专业材料,及时在考生的证明材料上加具审核意见,经手人签名及加盖学校公章。2.除学考加网测考核方式外,其他考核方式设一所院校志愿。考生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及填报院校志愿,考生根据报考院校规定可填报1-2个专业志愿。3.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按报考院校要求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及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含封面及内页,下同)。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版。4.符合职业资格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还需在报名系统中录入参加的职业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5.未参加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0〕10号)要求,可在3月23-26日期间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考生需在3月31日前完成普通高考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录取。6.4月6日前中职考生(含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报考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及招生网站公布的有关要求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未在报名期间按照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8日前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后,根据报考院校招生网站公布的要求参加院校自主组织的相关测试。7.考生需在填报志愿前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网站,了解拟报考院校及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无法确认的需向拟报考院校咨询并明确,因未认真查阅院校专业报考要求而在填报志愿后无法获得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一经学校确认报考资格后,不得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详见附件。8.高校在校生、2020年被“依学考成绩录取”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录取的考生,以及被2019年第2期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被2020年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夏季普通高考除本科以外的招生录取。五、考核方式及考试安排1.专业学院试点班采用“文化基础(笔试)+职业技能(面试)”的考核方式。其中,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文化素质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2.曾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2020年专业学院,经高职院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院校免试录取。3.考试地点:汕尾职业技术学院4.报名考试费:考核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执行。文化素质考试收费标准:每生25元;职业技能考核收费标准:每生70元。5.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6.考生赴考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六、录取(一)拟录取名单确定1.测试结束后,我校在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制的40%。2.我校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点考生(包括总分相同、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按照其文化素质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3天。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3.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二)新生缴费、注册与复查经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学前教育、电子商务专业学费525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6410元/生•年,住宿费参照教学地点所在学校收费标准。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七、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八、培养方式1.试点高职院校和试点中职学校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试点高职院校负责,试点中职学校协办。教学地点为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2.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符合试点高职院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试点高职院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3.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九、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1.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徐少琼 监督*:0660-3285296 传真:0660-3371873 电子邮箱:swlizehua@163.com 2.招生办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660-3386864 传真:0660-3396865 电子邮箱:swz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pp:// 招生网址: 招生咨询QQ:326520117十、其他本招生简章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0〕1号)、《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0〕10号)和《关于组织发动中职应届毕业生参加2020年高考补报名和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通知》(粤教职函〔2020〕5号)文件精神拟定,如有变化以上级文件为准。附: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3月22日
2021年 广东 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
注:以上专业学制三年
二、招生对象
1.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 校招 生统一 考试 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 高考 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 就业 人员等社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2.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2021年在广东省或其他省(市、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参加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相关考生报考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报考粤菜师傅班的考生需为饮食行业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相关证明上传至报名系统,方可通过报名审核。
5.报考南粤家政班的考生需为家政行业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相关证明上传至报名系统,方可通过报名审核。
6.报考基层卫生人才班的考生需从事与所报专业对口 工作 ,由所在单位开具相关证明上传至报名系统,方可通过报名审核。
三、网上报名(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考生登录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及 志愿 填报系统(网址:
2.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30日10:00。
3.考生须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简章,了解招生专业、各类专班的报考条件、办学地点、办学形式,结合自身实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
4.报名及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不得修改已填报的个人信息或院校专业志愿。因未认真查阅或向我校咨询专业具体报考条件而无法获得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上传证明材料
1.广东省户籍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 毕业 证书 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2.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港澳考生上传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 书 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上传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3.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须上传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电子版。参保证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4.退役军人考生。满足上述1、3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考生还须上传本人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原件电子版。
5.申请科目免试的考生。需登录我校免试申请系统(扫描以下二维码或点击文章下方“ 阅读 原文”)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与我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证书。
已参加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考生报名号的考生无需再提供户籍和高中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三)考生身份类型确认
退役军人指符合相关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和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的下岗待岗职工;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高素质农民指长期稳定以农业及关联产业为主要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水平,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主要劳动收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以上四类人员的考生身份,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四、资格审核
高职扩招考生报考资格审定工作实行网上审核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我校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信息以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若因考生未正确填报联系方式,我校无法联系考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于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的考生,我校在网上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考生在报考资格审核期间,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并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
五、报考流程六、考核要求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考核。“文化素质”考核40分,参照相当于高中阶段(含中职、技校)文化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文化基础学业水平考试难度要求确定考试内容;“职业技能”考核60分,参照招生专业大类基本职业能力素养要求确定考试内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均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1年10月10日
考核地点:详见准 考证 注明
(四)科目免试相关
考生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免予“职业技能”考核,职业技能成绩按满分计入总分。
考生申请免予“职业技能”考核后,仍需参加文化素质考核,总分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计算。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社会人员提升学历学历计划考生,录取时根据报考专业及各类型人员招生计划,由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分点考生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二)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工作拟于10月18日-25日进行,实行 计算机 远程网上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测试结束后,我校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测试成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根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相应功能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录取 新生 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以此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我校对《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由校长签章及加盖本校公章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直接寄送至录取考生,确保寄送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确保邮件安全。
(五)新生注册与复查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缴交 学费 。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我校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我校按规定取消录取考生入学资格后产生的空额计划不进行补录。
八、人才培养
(一)培养模式和毕业证书
采取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 学习 形式,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符合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二)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学籍管理
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试点班学制统一为3年。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入试点专业或其他专业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九、信息渠道
我校高职扩招招生信息均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zs.gdip.edu.cn)或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学院官方公众号(微信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十、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20-61230900
传真号码:020-61230898
电子邮箱:305@gdqy.edu.cn
学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二)招生监督及申诉
学校纪检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潘老师
监督*:020-61230812
传真号码:020-61230000
电子邮箱:gdqyjw@gdip.edu.cn
十一、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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