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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章程

2024年01月22日 11:21 |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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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章程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国有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码:14492,浙江省学校招生代码:0133),由温州市人民*、浙江省公安厅、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联合创办。

第三条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学院现有本部校区和滨海校区。本部校区坐落在华亭山山麓,毗邻温州南动车站和轻轨S1线,交通便利,景色宜人;滨海校区位于东海之滨的温州滨海新区,环境幽雅,设施齐全。学院现有安全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应急技术学院、创意设计学院、智能安防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开设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工程造价、建筑消防技术、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安全技术与管理、安全智能监测技术、室内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23个专业。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学院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九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色盲或色弱考生限报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工业设计专业、虚拟现实应用技术专业、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等5个专业。

第十条录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二条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对采用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按投档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学费、住宿费标准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不含提前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1)室内艺术设计专业9000元/学年;

(2)物联网应用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7500元/学年;

(3)安全防范技术专业6900元/学年;

(4)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专业6000元/学年;

(5)其他专业6600元/学年;

(6)学生公寓住宿费960—1600元/学年。

第十五条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生入学注册后可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并由学院负责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六条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新生入学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考生可以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我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一律废止,并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邮编325016)

招生热线:0577-85108000、85108035

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

微信公众号: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学院全称: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院部委码:13030。
第六条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花坞路3号;邮政编码:310023。
第七条学院的性质: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由杭州市人民*和企业万向集团公司合作举办、并获境外专家全力支持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单考单招),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
第九条外语语种要求:所有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男女比例要求:无。
第十一条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面向浙江、吉林、河南、甘肃、安徽、湖南、湖北、山西、福建、江西、广西、贵州、云南等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及网址:
1.招生办咨询*:0571—87154000、87171816;
2.纪检监察室*:0571—87177961;
3.传真:0571—87154000;
4.E-mail:zswxxy@163.com;
5.院校网址: ;
6.招生网址: 。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学院面向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学院实行“学院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五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浙江省内计划按录取人数即按1:1比例,省外计划按1:1.2比例向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调取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有关规定,凡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可免试保送就读我省高职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具体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专业加试要求:无(第十六条情况除外)。
第十八条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参照交通运输类的体检标准,且要求身高男生1.70米及以上,女生1.60米及以上;“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生1.68米及以上,女生1.55米及以上;“商务英语”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要求1.6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5米及以上。
第十九条某些专业(方向)的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生进校后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该专业学习。毕业前参加地铁公司的考核和面试,择优进入地铁公司实习和就业。
2.“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梯*技术方向)学生进校后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相应班级学习。毕业前符合上岗实习要求并获得上岗证书者,才能参加相应公司的考核和面试,公司择优录用学生进入企业实习和就业。
3.“园艺技术”专业: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后按“园艺技术”和“风景园林”两个方向分流培养。
4.“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按“外贸业务员”和“跨境电子商务”两个方向分流培养。
第二十条新生录取采用计算机二次投档。
1.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根据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考生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文化总分排列;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再按如下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优先录取。单科优先排列顺序为:普高理科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技术的单科成绩;普高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的单科成绩;单考单招依次参考专业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
第二十一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其他志愿的进档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第二十条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科目成绩要求:“国际贸易实务”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80分。
第二十三条学院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加分政策。
第二十四条学院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决定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面向第三批以第一志愿(首轮平行志愿)录取的2015级文、理科考生和单考单招各大类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学金发放按《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5级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应达到合格及以上。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和往届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
第二十六条学院不录取诚信有不良记录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被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凭有关证明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规定具体如下:
1.新生报到后,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在一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地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3.新生户口:根据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新生户口由新生根据实际情况自愿迁入,同意转入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的,原是农业户口的将转为非农业户口,不愿将户口迁入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的新生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浙江省考生携带户口薄复印件)。
第二十八条学院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园艺技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二个专业学费为10000元/学年,其中向浙江籍考生收取学费5000元/学年;“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国际贸易实务”三个专业学费为11000元/学年;“会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工业设计”(康复辅助器具设计方向)三个专业(方向)学费为12000元/学年;“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为11500元/学年;其他专业为10000元/学年。
公寓住宿费1500元/学年(四人一间)、集体宿舍1000元/学年(六人一间),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第二十九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万向集团为学院设立“万向教育基金”,其中有专项资金支持学生专科毕业后进入本科(含国内国外)继续深造。
第三十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录取查询及寄发的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0571-87177961(录取期间用)。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宁波市*举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首批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浙江省高职优质校建设单位、首批教育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浙江省首批数字校园示范校。

学校坐落于宁波市北高教园区,交通便利,紧邻地铁2号线,可直达宁波机场、火车站、客运中心和城市中心商圈。学生宿舍条件优越,配置空调、网络和独立卫生间,生活区有“网红”餐厅、购物超市、咖啡厅、创业一条街等便利生活设施。

学校占地面积600多亩,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教职工7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78%。在聘专职外籍教师10人、港澳台教师3人。现有专业38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级优势专业及特色专业10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学校专业实训条件优越,有8个省级以上生产性实训基地,其中3个为国家级。拥有大型艺术剧院和200多个纺织、服装、新零售、机电一体化、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类校内外实训基地。

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浙江省及宁波市区域和产业优势,紧密对接浙江省万亿级产业规划和宁波“246” 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发展规划。以“修德、长技、求真、尚美"为校训,通过全面深化校企(地)合作和国际合作,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师生成长成才,全力创建国内有重要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职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在省级及以上各类学科和技能大赛中获奖数量和获奖层次大幅提升,在全国“ 挑战杯"创新创业创效大赛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近三年共获得市级以上技能大赛奖1000余项;毕业生就业率和毕业后三年内创业率都稳定在较高水平,社会及用人单位满意度逐年上升。学校荣获宁波市" 教育服务经济贡献奖”、宁波市“教育推动奖"等荣誉称号。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国标码:13025,浙江省招生代码:0058;颁发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历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执行中,可根据生源和计划执行情况,向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调整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专业的考生,该专业教学语种为日语;报考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专业的考生,该专业教学语种为韩语,其他专业的考生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七条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 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执行相关省的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浙江省各专业录取设定了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填报相关志愿,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每一段录取时,根据考生分数优先原则,对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执行相关省的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按考生分数排序,按照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条 普通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浙江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以上,省外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须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按各招生省份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学籍。

第十二条 专业限制条件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十分清楚,明确自己身体状况所不适宜报考的专业。2020年录取专业限制条件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报考限制条件

1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无色盲、色弱

2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数控技术

4

人物形象设计

5

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韩合作)

6

艺术设计

7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8

美术

9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10

环境艺术设计(软装设计)

11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12

染整技术

13

动漫*技术

1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5

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

女生身高165CM以上,男生身高180CM以上

第五章 学费及住宿费

第十三条 学费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四条 住宿费:按省物价等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录取考生须凭录取通知书至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在报到时将档案交至我校。新生入学后,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三等奖学金3000元/人,具体见我校《新生奖学金办法》;在校生还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普通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和寒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接受社会监督。*:0574-86329372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2020年拟招生专业、学费(以浙江省考试院最终公布结果为准)和二级学院联系*见附件。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浙江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浙江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2020年实施,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九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联系*:0574-86328888 86328004

学校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邮编: 315211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附件:2020年拟招生专业、学费和联系*

分院
专业
学费
分院联系*

纺织学院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520801
6600
0574-86329896

环境艺术设计(软装设计)650111
9000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580405
6600

纺织品设计(设计与贸易)580406
6600

染整技术(数码印染与营销)580403
6600

现代纺织技术(智能*)580401
6600

时装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650108
9800
0574-86329925

服装设计与工艺580410
6600

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580412
9000

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580409
6600

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管理)580410
6600

中英时尚设计学院(国际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650108H
19000
0574-86329142

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时尚传媒中英合作)580412H
19000

服装设计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时装管理中英合作)580410H
19000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650108H
18000

艺术与设计学院
人物形象设计650122
9800
0574-86329965

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韩合作)650122H
18000

美术650125
9000

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650209
9000

音乐表演650219
9800

表演艺术(舞蹈)650201
9800

艺术设计650101
90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40102
9000

商学院
休闲服务与管理640106
6000
0574-863290520574-87619052

市场营销630701

电子商务630801

国际贸易实务630501

跨境电子商务630805

连锁经营管理630604

投资与理财630206

会计630302

物流管理630903

信息媒体学院
移动应用开发610212
6600
0574-863296100574-86329555

包装策划与设计580202
6600

艺术设计(动画与游戏设计)650101
9000

游戏设计650121
900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650104
9000

动漫*技术610207
9000

计算机信息管理(ERP应用与实施)610203
6600

包装艺术设计650114
9000

计算机信息管理(工业大数据)610203
6600

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600602
7500
0574-863291020574-86329655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站务管理)600602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运营管理)600602

工业机器人技术560309

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

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610102

数控技术560103
6600

以上就是大学路为大家带来的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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