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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职院校招生违规处理 四川工商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方式

2024年01月20日 04:12 | 大学路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四川高职院校招生违规处理 四川工商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方式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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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职院校招生违规处理 四川工商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方式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湘教通〔2019〕 5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设置
各高职院校须于3月7日前,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院校版)( ),设置好招生专业等信息(招生专业必须与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的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名单一致),经我院审核确认后准予开通报名系统。各校同时打印招生专业备案表,加盖公章后报送我院普招处。
二、单招报名与确认
报名时间统一为3月11日-3月17日,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 )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子系统报名或修改报考信息。考生可选择测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报名截止后,高职院校方可下载考生报名信息,组织开展报名确认工作。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测试。
三、单招测试
单独招生测试工作由各高职院校按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院校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监督指导。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人对测试工作进行监督,我院也将组织人员对各校的测试工作进行监督巡视。测试工作须在4月21日前完成,具体测试时间由各高职院校自行安排,并报我院普招处备案。
测试地点原则上只设在学校校内,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置考点的,须征得当地市州教育局同意,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异地考点由所在地市(州)教育局负责安排在当地高职院校或市(州)*所在地的高考考点。高职院校应制定详细的异地组考工作方案,与考点签订组考协议,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义务。高职院校应落实异地组考的主体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院校相关领导担任考点主考,关键岗位的工作须由院校在职在编人员承担,组考要求和考试时间须与校内考点一致;组考工作方案须报送考点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并接受其业务指导。
四、录取备案
今年单独招生录取备案工作于5月9日前全部完成,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预录取报送阶段。各高职院校必须于5月3日前,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院校版),报送所有参加单招测试考生的各类成绩信息与拟录取考生信息。考生拟录取专业不得超出各校已在报名网上设置的专业,考生录取的志愿顺序应按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5月5日,各高职院校网上查看比对数据,依据有效数据情况和各自招生录取规则递补拟录取考生,对于报考两所高职院校的考生,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序录取。
(二)确认备案阶段。5月7日,各高职院校下载录取名单,确认并打印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报表和审核后的录取考生信息报表,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单独招生录取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人数、确认人数、参考人数、录取人数、拟录取名单公示网址及网页截图、以及执行相关录取规则的责任说明等)一并于5月9日前报我院普招处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工作要求
1.各高职院校要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规范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要严格按照本校公布的单独招生录取规则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做好已报名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
2.各高职院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将拟录名单在本校网站进行集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或无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3.各高职院校可将省教育厅审核后的单招简章及相关宣传资料制成网页于3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院普招处,我院将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的“单招专栏”统一公布,相关宣传内容由各高职院校负责解释。
4.单招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遗留问题由高职院校负责。特殊情况需办理退、补录手续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各高职院校须于5月15日前向我院普招处报送本校单独招生工作总结。
5.各高职院校要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采取严格措施,防止和杜绝试题失密、泄密,严防、及其它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要大力宣传单独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单招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查处;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各高职院校应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违纪作弊的考生名单(含相关材料)报我院纪检与督查处,由我院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联系方式
普招处:李鸿 0731-88090420
宋鹏 0731-88090221(兼传真)
电子邮件2238867943@*.com
信息处:谭欣 0731-88090267
张兴 0731-88090265
纪检与督查处:肖广军 0731-88090301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271号
邮政编码:4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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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方式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系统入口: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核心机构。以下是我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系统地址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系统入口:

二、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隶属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始建于1959年,前身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四川省轻工业学校(四川省工艺美术学校),2001年经四川省人民*批准独立升格为高职学院。学校位于世界“三遗”名城都江堰市,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四川省立项建设高水平高职院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轻工系统先进集体、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文明校园、四川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记大功”单位、四川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建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四川省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

学校占地800余亩,在校生1.1万余人,教职工640余人(加拿大博士后、德国机电工程博士、美籍博士各1人,教授42人、副教授128人,入选各级各类专家库百余人,在省级以上行业协会任职59人)。涌现出全国优秀教师1名,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名,首届四川省“四有”好老师1名,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1名,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3名。荣获国家教学成果奖1项,全国思政课教学大赛、全国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奖项5项。建有四川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培育出国家级课程1门、省级课程12门。获评四川省职教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建成2门国家级、5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

学校设有轻工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智能*与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都江堰电子商务学院、国际旅游与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科基础教育部8个教学单位。食品生物专业群“全国一流、西部领先”,印刷专业群“西部领先”。食品生物技术、艺术设计两个专业群立项建设全省“A档”高水平专业群(全省高职共15个同档专业群),开办2个职教本科试点专业。学校共开设30多个专业,食品生物、产品艺术设计、工商企业管理为国家骨干专业;机电一体化、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软件技术、印刷媒体技术、艺术设计为省级重点专业。

学校坚持绿色轻工办学特色,注重服务地方产业、整合地方资源,探索政行校企共建、产学研创并举的人才培养培训模式,不断增强职教核心竞争力。建有全国轻工联合会重点实验室1个,牵头成立的轻工职教集团获批国家级职教集团,孵化出四川省产教融合示范项目1个,形成1个国家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建有四川工商-食研院食品饮料检测中心和金山HP成都大数据创新应用基地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与都江堰市*、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北京中清研信息技术研究院共建的都江堰电子商务学院支撑都江堰成为全国农村电商示范县,为当地及涉藏地区培训电商技能人才超万人次。全省唯一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基地、全国高校唯一Micro Focus授权软件测试培训认证中心、中国搪瓷行业唯一人才培养基地、中国印刷行业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国家工信部工业互联网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高校双创特色训练基地、全省研学旅行实践营地落户学校。

三、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王牌专业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食品生物技术、工商企业管理、艺术设计

省级重点专业:机电一体化、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软件技术、印刷媒体技术、艺术设计

优势品牌专业:机电一体化、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环境监测等专业

“全国一流、西部领先”专业群:食品生物专业群

“西部领先”专业群:印刷专业群

全省A档高水平专业群立项:食品生物技术、艺术设计

央财支持重点专业、2022年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艺术设计

省级优质高校建设重点专业:产品艺术设计

四川省示范院校建设专业:环境艺术设计

2017年成都职院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 招生 工作统一部署和《 四川 省2017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学院2017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


一、实施原则


2017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采取“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 学校 2014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2017年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专业


(三) 招生计划 :教育厅按藏区“9+3”毕业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85%单独下达。


三、报名条件、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2014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仅限医护一类考生),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月24日到3月14日(周二17:00前)通过学院网站( )上的藏区“9+3”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


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 成都 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贴照片以及诚信签名。


报名考试费用130元/生,由报名考生所在“9+3”毕业学校于3月24日统一到校缴纳。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四、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收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由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


3、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09:0011:30,共150分钟。


4、考试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5、考试内容:考试内容涉及德育、语文、数学方面的基础知识,三门合卷,满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二)技能测试


1、测试形式:采用现场动手操作的方式进行;


2、测试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


3、测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13:0018:00,每人5-8分钟;


4、测试内容: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单人心肺复苏、血压的测量、臀部肌肉注射等护理基本技能及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五、招生录取


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参考体检情况,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择优录取。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


先依据技能测试成绩的高低,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德育和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


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免试录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学院对口专业学习。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前向学院提交经毕业学校(或单位)审核的《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1)(请登录学院网站下载)及证书原件。由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并公示后执行。


七、工作进程安排


(一)2017年2月24日(周五)至3月14日(周二17:00前),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二)3月15日(周三)-3月19日(周日),考生通过学院网报系统打印报名表。


(三)3月15日(周三)-3月16日(周四),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四)3月17日(周五)至19日(周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名单。


(五)3月10日(周五中午12:00截止)前到学院教务处提交免试资料(含申请表),3月14日(周二下午14:00)申请免试考生参加学校一考核,3月21日(周二)至23日(周四)学院在网站上公示拟免试及加分名单。


(六)3月24日(周五,截止时间17:30)考生到学院提交资格审查资料、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七)3月25日(周六)上午笔试、下午技能考核和面试。


(八)3月30日(周四)考生在学院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九)3月30日(周四)到31日(周五)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十)4月6日(周四)学院网上公布我院藏区“9+3”单招成绩总分控制线。


(十一)4月6日(周四)-12日(周三)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二)4月13日(周四)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七)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他事宜


(一)已录取进入我院学习的学生,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准文件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二)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天益街北段83号


邮政编码:610041


学院


附件1:


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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