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切换]
大学路 > 高职高专 >高职招生 >正文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4年01月16日 05:37 | 大学路

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 工作 ,确保我院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据教育部和 福建 省的有关文件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招生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条 院校层次、性质、概况

学校全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学校国际代码:12708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港路128号

(邮编350101)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非营利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学校概况: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坐落于美丽的东南沿海开放城市---福建省会福州。学院新校区占地约240亩,位于素有“福州后花园“、“文教小镇”之称的闽侯荆溪,紧靠鼓楼区,福州绕城高速公路、京福高速公路、三环路、地铁5号线等,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学院前身为1881年清末创办的“英华 书 院”,141年的办学历史,培养出了16位中科院、工程院院士,革命烈士40余位,为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和教育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学院2011年列入福建省非营利公益性民办高校改革试点单位;2019年顺利通过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20年获批成立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先后被授予“民办教育百强学校”、“民办高校先进单位”、“社会满意学校”、“诚实守信示范单位”、“5A级平安校园”、“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的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2022年普高专科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招生性别比例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但学院要求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福建省教育厅及福建省卫健委共同制定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九条 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 分数线 ,择优录取。实行 平行志愿 录取的省份在确定考生专业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条 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降分录取的规定,学院在各生源省录取时出现生源不足情况下,填报学院的考生可享受最低录取控制线降分录取政策。

第十一条 报考 艺术 类、 体育 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生源省艺术类、体育类省级统考成绩为准。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 录取分数线 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其他照顾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三条 我院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通过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生源地的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每年最高12000元。

第十四条 按国家规定“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 励志 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800-4500元等奖助学金制度,资助品学兼优学生。

第十五条 学院为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成若干等次,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

第十六条 为体现非营利公益性民办高职性质,进一步优化我院 新生 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学院制定《招收优秀学生奖励办法》,对进入我院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奖项和高分新生予以一定的奖励。

第十七条  福州英华 校友会 设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爱心助学基金,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支持家庭贫困,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活动。

第五章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学费 标准:每人每学年9800元—10800元。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第二十条  住宿费收费标准:四人间、六人间1300元。

第二十一条  代办费收费标准:代办费(教材费)850元;军训服装及体检代办费350元。

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 毕业 前余额退还。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实行医疗与意外保险制,学生必须购* 大学生 医疗保险,未办理的学生可到学校申请办理。

第二十三条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和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

第六章  毕业生 学历 证书

第二十四条 高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相应待遇。

第七章  咨询和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凡有意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欢迎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

学院网址: ;

学校微信公众号:fzacc1;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fzacczsb;

招生咨询*:0591-88029322.62098091;

传真:0591-62098091 ;

招生咨询QQ群:764386719。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于录取结果公布后统一寄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 工作 ,确保我校高职高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的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特制订此招生章程,现向社会公布。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名称: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3978)

办学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滨江滨海路168号(海西动漫城)

主管部门: 福建 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制

毕业 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 学习 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 书 ,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概况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批准创办的一所民办高职院校。2012年,网龙网络有限公司正式入主学校办学。该公司是目前国内互联网领域的龙头企业,是中国游戏市场的开拓者和行业标准的制订者之一,核心业务涵盖了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和教育培训等。2021年,我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专业群被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高水平专业群 A类立项建设项目。

学校坚持“以数字为基础”“以设计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倡导 艺术 与技术融合,秉承“厚德笃行、励学强技”校训,确立“立足福州,面向福建,辐射全国,服务数字产业”的办学定位,以“校企一体化办学”为发展理念和路径,着力为福州“数字经济”、“数字福建”的建设,培养以“数字+”为主体的研发、设计、运营一线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现有智能产业学院、游戏产业学院、容艺影视产业学院、现代通信产业学院、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和公共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现代通信产业学院等8个 二级 教学单位。专业规划与建设对接“数字福建”、“数字福州”,服务数字经济发展专业体系,形成涵盖以电子信息大类、文化艺术大类为主,土木建筑大类(BIM方向)、 财经 商贸大类为两翼,建设软件技术、人工智能、游戏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数字文创、现代通信技术、智能建造、互联网经济等八大专业群,形成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五年制职业教育(中高对接)、“二元制”人才培养职业教育等多种类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职业教育体系,为福州“数字经济”、“数字福建”的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招生计划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均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组织机构

1、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2、学校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下进行。

五、录取要求

1、各专业考生的体检均按教育部及各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执行。如有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读专业要求的,可调整到近似的专业录取。

2、生报考各专业外语不限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外语统一修读英语。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限制。

六、 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2、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考生录取按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常规 志愿 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4、实行 计算机 远程网上录取。

七、录取照顾政策

考生可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政策为准。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

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九、转专业规定

学生转专业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学校转专业规定进行。

十、  学费 标准及退费办法

1、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审批标准收费。财经商贸类8500元/学年,土木建筑类9000元/学年;文化艺术类和电子信息类以及新闻传播类等为9500元/学年;其中特殊培养专业: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面向中职 体育 类招生)学费为200000元/学年。按有关部门核定的 收费标准 执行。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招生办公众号查询;

2、退费方法: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关于学生退费的有关规定标准。

十一、 奖、助学金的设定

1、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享有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一次性奖励8000元)、国家 励志 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一次性奖励5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特别困难:4500元/每学年,困难:2800元/每学年),其中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2、学校设立 新生 入学奖学金:中职考生在学期间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国家一级)三等奖及以上,给予奖励人民币6000元;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省一级)一等奖,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省一级)二等奖给予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

3、学校设立学院奖学金: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200元

4、勤工助学: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15元人民币。

十二、其他说明

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年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和国家对高职扩招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我省高职分类考试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开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职单招是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改革的重要内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各地要将高职单招纳入工作日程,加强宣传,大力配合,及时将我省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传达至本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考。

有关院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实施好高职单招工作,要继续进行改革探索,积极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要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做好相关考试评价工作。

高职单招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要求,认真制订本校2020年度高职单招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本校报考条件、报名办法、文化考试要求、技能综合测试办法、科目分值及计分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收费标准、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内容要合法、准确、规范、清晰。招生章程须于2020年2月1日17:00前报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招生院校须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655号)要求申报并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2020年高职单招。

高职单招计划属普通高职(专科)计划。高职单招计划纳入各院校2020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公布后原则上不再增加。招生院校要结合自身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专业及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2020年首次开展高职单招高校的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普通高职(专科)年度招生计划(以2019年下达的原始计划为基准,下同)的40%以内,单独招生专业不超过6个;已开展高职单招,但尚未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高职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原始招生计划的50%以内;其它已开展高职单招高职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年度招生规模的50%。各高校在招生计划上要注重提高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至少应达到单独招生计划数的50 %。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四、报名办法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15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省教育考试院将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上网登录帐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0年3月18日8:00至22日18:00,登录所报学校官网,确定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按学校规定的办法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高职单招院校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报名确认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五、考试

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要求,加强对高职单招考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管理,落实责任,形成过程严密、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各院校应遵循安全、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组织考试,认真制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含组考方案),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要切实做好高职单招报名、命题、考试、评卷等环节工作,尤其要加强考生免试资格审核,试卷保密、考风考纪、考务管理等重点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参照普通高考考务规定执行。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坚决防范和打击考试舞弊。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20年3月28日。考试分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两部分,由学校自行组织。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20年3月28日9:00-11:30,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评卷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

学校应参照对口招生实行职业技能全省统考专业的《考试大纲(2019年版)》实行相应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其他专业也应尽量实行职业技能考试方式,加大技能评价的比重,探索科学的职业技能评价办法。技能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

六、录取

各院校可自主确定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的科目权重组合及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高职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2020年4月13日12: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3月28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七、严格管理

各地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类中等学校应积极支持和鼓励考生报考,不得干涉考生选报学校,严禁为高校组织生源和参与不正当竞争。

各高职单招院校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考试招生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考试招生行为,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单招挂钩的辅导班或补习班,严禁**生源、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进行虚假宣传。

高职单招工作全过程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执行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关于“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制定的高职单招方案、招生章程、考试成绩、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内容。

对在高职单招工作中发生违规组织生源、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视其情况削减院校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高职单招资格。对在高职单招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上一篇: 所在院校怎么填写? 下一篇: 所在院校怎么填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