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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和高职分类招考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4年01月14日 20:08 | 大学路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和高职分类招考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和高职分类招考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2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泉州经贸学院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

为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简称“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的录取 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根据闽教学〔2022〕2号文,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 福建 省人民*批准、泉州市人民*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福建省A类高职院校;地处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全国著名侨乡—泉州市,坐落于泉州市中心鲤城区;背倚著名的紫帽山风景区,校园风景秀丽;靠近机场、动车站、高速出入口,交通十分便捷。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秉承“明德、善学、强技、力行”校训;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超越战略,助力产业链现代化提升,焕发着新时代的勃勃生机;现有 财经 商贸、轻工纺织、交通运输、电子与信息、装备*、教育与 体育 、文化 艺术 、旅游等8大类39个专业(含方向);教职员工400多人,各类在校生13000余人;学院正全力建设一所面向福建、辐射全国,以商贸为主、文 理工 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福建知名万人高职院校。

校内特色餐厅多,学生公寓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等生活设施齐全;学院文化底蕴丰厚,时代气息浓郁, 社团 活动丰富多彩;历届 毕业生 初次 就业率 保持在98%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95%以上,办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

弦歌不辍,桃李芬芳;砥砺前行,一路凯歌。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值得考生选择求学圆梦的理想学府,诚挚欢迎更多优秀学子加入,在泉州这片蓬勃发展的热土上铸就精彩 人生 !

二、学院的办学类型、层次、性质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性质:公办

业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邮编:362000)

三、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1、机构: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考生投诉。

四、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2年学 校招 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五、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学校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类考试和面向特殊群体类考试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专科“保底线”,常规 志愿 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的录取模式。

2、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投档分的计算办法

中职学校类考生投档分=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总分+固定加分。

3、面向普通高中类考生录取投档分的计算办法

普通高中类考生投档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简称“学考”)总分+固定加分。

4、面向特殊群体类考生录取投档分的计算办法

特殊群体类考生投档分=文化素质考试总分+固定加分。

5、录取成绩排序规则

(1)面向中职生类招生出现投档总分同分的情况,先同等优先,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的顺序,依次序择优录取。

(2)面向高中生类招生出现投档总分同分的情况,先同等优先,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的顺序,依次序择优录取。

(3)面向特殊群体类考生出现投档总分同分的情况,先同等优先,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4)以上三类考生录取成绩排序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6、空中乘务专业身体条件要求(鉴于有利于该 专业就业 岗位需求,非特定身体要求):

(1)身高

男:173cm-185cm

女:162cm-175cm

(2)无明显“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四肢关节活动功能正常。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纹身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3)无色觉异常(色弱、色盲),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创伤后遗症。

7、其它

(1)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比例的限制。

(2)被录取的考生到校报到后,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

六、 收费标准

1、学院各项收费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的规定,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泉州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并在院务公开栏和学院网站公布。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执行。

2、 学费 :60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专业7200元/年,软件技术专业9000元/年除外)。

3、住宿费:依据泉价费[2014]101号文、泉价[2015]117号文、泉价[2016]107号文的规定,住宿生按房源类别标准计费。

六类标准:700元/年、750元/年、850元/年、870元/年、950元/年、970元/年。

4、代办费:预收800元/年,多还少补(若教材结算方式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及证 书 种类

1、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 毕业 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1、录取结果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转载公布。

2、录取名单除在本院院务公开栏张贴公布外,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九、助学方式

学院设立“奖、贷、助、补、勤、偿、免、绿”资助政策体系,即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代偿补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资助形式,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招生纪律

1、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自觉*徇私舞弊、“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2、学院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申诉渠道:考生对我院的招生工作有意见或看法,可向学院招生监督小组申诉。联系*:0595-22467296。

十一、 新生 入学与复查

1、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并按“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院请假(联系*:0595-22467276,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档案材料及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院将根据复查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022年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更好地推进高 校招 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工作 (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国标码13976)

第二条 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我院是经 福建 省人民*批准设置,教育部审核备案,业务上由福建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职院校。

第三条 办学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城区(三明市高岩路6号)

第三章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院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院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自觉接受院纪委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0598—8282790(校纪委办公室)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我院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2号)文件精神执行,实行按专业 平行志愿 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 志愿 和征求志愿,所有符合录取投档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出档和录取。常规志愿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征求志愿录取。

第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由于乘务类等专业受行业 就业 的特殊性因素限制,建议考生参照自身条件慎报。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身体*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身高160-173cm,男生身高170-184cm;无色盲、色弱;口齿清晰,听力正常。

第八条 我院各专业录取中不限男女生比例,受就业因素影响,建议男生慎报助产专业,欢迎男生积极选报护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

第九条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我院外语教学中以英语为主。

第十条 录取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及我院招生信息网,并保持*畅通,我院将尽可能通过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联系*与考生加强沟通联系。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院严格执行省里下达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无计划外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我院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批准,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六章 收费标准 、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我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 学费 标准,医学类专业学费6600元/学年,其他非医学类各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结束后,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有关缴费事项,请考生根据要求按时缴费,未按时缴费且不办理缓交申请的可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我院开通入学“绿色通道”,积极采取奖、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在校 学习 期间的经济困难,有关资助政策可在我院校园官网上查询。

第七章 入学、 毕业

第十六条 新生 凭我院寄发的录取通知 书 、准 考证 、身份证按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第十七条 通过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新生在收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资助政策等方面与通过普通 高考 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八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通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学生还可获得相应专业及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规定与现行招考政策不一致时,以现行招考政策为准。

2022年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 重庆 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47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邮编:40216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水利局

第十条 学校概况:

学校占地面积约935亩,总建筑面积36.8万平方米,实训场地面积14余万平方米,建成校内外 实习 基地300余个(中央和市级财政支持的有3个),实验实训设备总值1.3亿元(生均1.2万),藏 书 近81万册,固定资产总额突破10亿元。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智能*学院、大数据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开设44个高职教育专业,涵盖水利、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装备*、电子信息、文化 艺术 8个专业大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近50年来,已为国家培养水利、电力、建筑行业人才30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我校开设有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 医药 卫生大类专业。其中,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生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2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4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建卡学生给予二等及以上国家助学金资助,每生每年不低于3300元。学院设立的奖学金有: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250元/学期。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 就业 指导中心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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