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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1月13日 22:50 大学路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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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14308.html" title="昆明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a>招生简章 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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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黑龙江科技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黑龙江科技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 校 概 况

黑龙江科技大学是黑龙江、吉林乃至内蒙地区唯一一所以矿业为特色的高校,是黑龙江省人民*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是国家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坐落在素有东方莫斯科之称的冰城夏都——哈尔滨市,位于风景秀丽的松花江畔,依江而建。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657人,其中研究生883人。“十五”以来,本科生一次就业率在90%以上,连续保持省内高校前三名,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全国青年就业创业教育先进集体”。在全国、全省大学生标志性竞赛中,获奖数量和层次居于省内高校领先水平。

学校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坚持应用型的办学定位,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科学构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现有5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重点专业10个。建成1门国家级精品课、14门省级精品课。建成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示范区、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训中心、1个国家煤矿安全培训基地。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围绕区域、行业和国家发展需求,按照学科链与产业链相协调,产学研有机结合的建设思想,构建以工科为主体,矿业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我校为黑龙江省特色学科建设高校,建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特色学科建设项目,是黑龙江省拟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拥有“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特需人才培养项目,具有安全科学与工程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10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9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建有国家级中心实验室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省级重点培育智库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具有国内一流的工程训练与基础实验中心等一批高端服务平台。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师为尊、为师服务”的理念,构建开放、多元、有序、效能的人才资源管理体系,实施“五大工程23项计划”的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国优秀教师、省模范教师、省优秀教师24人,省教学名师、教学新秀9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8个。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长江学者15人,聘请教育界、企业界、政界知名人士等150余人为*教授。长期聘用企业工程技术骨干145人为“双师型”教师,直接服务特色人才培养。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工作。坚持应用为主,把科研解决企业生产实际问题作为重点,不断推进科技工作向“质量性、战略性、组织性、导向性”转型,科技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80项、省部级项目266项,科技经费总额4.5亿余元。获省部级科技奖励90项,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27项,三等奖58项。学校围绕区域和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强化学科交叉融合,搭建了系列服务平台。

学校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构建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为着力点,更加突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更加突出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推进合作交流,为人才强省和行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报考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

黑龙江科技大学

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培养目标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0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我校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我校2020年招生的其他硕士专业学位点有:社会工作,会计,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我校其他所有硕士学位点均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相应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 9:00至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cn,教育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按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为准,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公布(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11月)。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所有网上报名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确认。

(1)请考生在现场确认前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网址)查看具体地点、时间安排、确认流程等信息。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我校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一)学校全称:昆明医科大学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五)院校代码:10678(国标码)

(六)校址:

1.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

3.平政校区: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

2022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2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就读(云南民族大学)。

(七)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八)学习形式:全日制

(九)学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十)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昆明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 )。

(十二)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82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702人,其中本科生15268人,硕士研究生4396人,博士研究生534人,留学生504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28174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有在编职工6732人(校本部1616人,直属附属医院5116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72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3人,兴滇人才奖2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入选其他省级人才项目597人次。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351人。

学校有学院(部)18个,本科专业32个。有国家级一流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国家级课程项目3门;有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一流课程30 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口腔医学、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4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相关专业认证,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2个专业通过国际认证。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设立了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

学校先后获国家级科技奖励7项,部委级科技奖励17项。“十三五”以来,获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获省级科技奖特等奖5项、一等奖12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35项,位居全省前三,年平均科研经费1.5亿元;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创新团队31个。有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干细胞临床备案机构3个,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项目1项,国家级资质认定和认可实验室(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基地等101个。《昆明医科大学学报》是国家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建立了由4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教学医院、45所实习医院、21个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76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第一、二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和附属口腔医院是云南省水平最高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和口腔专科医院。

学校与29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9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发起成立南亚东南亚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联盟,是云南省“国际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招收国家*奖学金留学生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来华留学生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学校,已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在校留学生生源国达27个。

二、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一)成立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保卫处和相关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三)学校纪检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学校实行按专业招生。

(三)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各专业基本情况可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 )。

(四)预留计划,我校2022年不设置预留计划。

四、收费标准

经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备,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校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毕业离校时按照经报备的收费方案结算,多退少补。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实验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眼视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康复作业治疗、康复物理治疗、助产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假肢矫形工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生;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等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生;运动康复3400元/年/生。

护理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22000元/年/生。

住宿费按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收取。

住宿费标准:分别为六人间800元/年/生和四人间1200元/年/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收费标准为1400元/年/生(实际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费。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奖学金、省*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类奖助学金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

六、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

(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我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明确的排序政策,专业录取则遵循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六)2022年学校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过程中,根据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理)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总分相同时,先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语文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若数学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外语成绩,根据外语成绩择优录取,以次类推;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录取。

(七)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各省(市、自治区)征集志愿录取。

(八)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或招生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我校承认加分上限20分)。

(九)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进行。

(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国家和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协议期内不能报考研究生。

(十二)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司等机构,请考生报考前自行参考了解公安类及公务员招聘条件,以免影响就业。

(十三)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须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四)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十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1.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色弱、色盲者,医学类、药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3.一眼失明的,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非医学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双眼失明者不录。

4.双眼矫正视力4.8而镜片度数大于600度,各专业慎录(考生慎报),矫正度数大于800度各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5.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录。

6.皮肤过敏: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其他医学相关专业慎录(考生慎报);酒精过敏者,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7.鉴于当前专业就业需求,建议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身高≥150cm。

七、新生入学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二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审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信息、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招生工作的特别说明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相关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处

监督*: 0871-65922981

传 真: 0871-6592298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871-65922740

传 真:0871-6592295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

招生网址:http:// /zsb

微 信:昆明医科大学本科招生

十二、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相关省市的规定为准。

十三、本章程由昆明医科大学授权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2019年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研# 导语】不要说一天的时间无足轻重,人生的漫长岁月就由这一天一天连接而成;愿你珍惜生命征途上的每一个一天,让每天都朝气蓬勃地向前进。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2019年湖北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供您查阅。

[学校概况]湖北文理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地处中华民族智慧化身诸葛亮的故居—古隆中,校园三国历史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相得益彰。是中央和地方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KAB创业教育基地。


[办学思想]学校坚持综合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坚持扎根襄阳、立足湖北、面向全国的服务面向,坚持与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深度融合的办学特色。坚持以内涵建设、实力提升、特色彰显为事业发展主线,大力推进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服务地方、开放办学等发展战略,努力建设地方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人才培养]学校开设本科专业55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15000多人。学校先后与武汉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华中师范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华中科技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武汉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工作,累计培养文学、机械工程、车辆工程、物理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方向)研究生 350 人,其中与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大学全程联合培养研究生148人。2018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机械工程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科科研]学校拥有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学科平台15个,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8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3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附属医院(襄阳市中心医院)作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有力支撑医学学科快速发展。近年来,学校获得项目64项,省部级项目210余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42项,授权专利数量居全省高校十强。


[师资队伍]学校设有二级学院17个,现有教职工1524人,专任教师964人;其中教授118人、副教授303人,博士学位教师269人、硕士学位教师524人;有、省级等各类高层次人才30余人。有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等高校聘任的*硕士生导师和本校聘任的专职硕士生导师共180余人,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段正澄、历史文化学家冯天瑜等荣誉(客座)教授150人,有一批享受国务院、省*特殊津贴的中青年专家。


[校园文化] 学校大力弘扬“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校训精神和“敢为人先、乐于奉献”的优良传统,深入推进文明校园、书香校园、科技校园、艺术校园、运动校园建设。“到诸葛亮读书的地方上大学”、“像诸葛亮一样读书去”、“新一代卧龙出山”等特色语系感召着青年学生求学、探知、成长。“隆中诸葛读书工程”、“周末志愿服务”活动产生广泛社会影响,获得全国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格桑花”*支教活动受到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关注报道,学校是全国高校系统入选首批50个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单位。


[开放办学]学校坚持与地方共生共荣,深度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襄阳市及所辖县(市、区)建立有密切的校地合作关系,各类合作项目有效实施。先进*工程研究院、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积极助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与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国内多所重点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对口支持合作关系,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10多所大学建立有校际交流合作关系,每年选派学生赴哈佛、剑桥等世界大学交流学习,中外合作办学和留学生教育规模稳步扩大,师生出国(境)培训游学已成常态。


[发展目标]当前,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感召下,湖北文理学院人抢抓湖北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一主两副多极”重大发展战略和襄阳加快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重要绿色增长极的重大历史机遇,振奋精神,担当作为,撸起袖子加油干,强力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和大学创建工作,向着建设地方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性大学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湖北文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说明


1.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5名(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各学院招生人数届时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政策


(1)全日制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基本学制3年(最长不超过5年);学费:0.8万/年/生;住宿费1500元/年/生(2人间)。


(2)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或非脱产;基本学制3年 (最长不超过6年);学费:1万/年/生;住宿费1500元/年/生(2人间)。


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1)时间: 2018年11月6日-10日(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点)。


(2)确认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前或报名期间各位考生需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机构完成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二(100分);业务课一(150分)和业务课二(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注意事项:考生须到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2。复试


(1)我校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办法和程序预计于2019年3-4月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②心理素质测试;③专业课笔试及面试;④对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主干课程。


专业课考试科目见招生目录的“复试科目”栏。


(3)体检:在湖北文理学院校医院进行。


(4)各专业复试成绩权重为40%,具体见各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


五、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发明或科研成果的优先录取。


3。体检、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


。com.cn/zsgs)和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奖助政策(以学校当年公布文件为准)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评审办法进行。


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每年分10个月发放,所有人事档案到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均享受。


3。优秀生源奖励:


(1)奖励政策:


①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时,学校选拔符合规定条件的不高于应届毕业生总数10%的优秀学生留校工作。


②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享有赴国内、国外交流培训的机会。


③凡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享有推荐到国内、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的机会;授予博士学位后,应聘我校人才招聘的岗位时,享有优先权。


(2)优秀生源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对符合学校奖励条件的新生分别给予10000元/人、6000元/人、3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4。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一年级按生源质量、二三年级按学业成绩,依据学校评定标准和比例分别给予10000元/人、8000元/人、6000元/人的奖励。


5。单项奖学金:在学术、科研、发明、创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申请,累加计算(同一成果取级别奖励一次),一次性奖励,1000~2000元/项。


6。“三助”岗位津贴:可申请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200~500元/月。


7。困难补助:家庭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政策经绿色通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七、其他事项


1。参考书可在各地新华书店自行购*,或与相关学院联系。


2。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上网查询(网址:)。


3。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文理学院,代码10519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296号;邮政编码: 441053


联系部门: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22室)


联系人:刘老师、何老师


联系*: 0710-3592707、3616560


Email : hbuasyjszsb@163.com;yjszsb@hbuas.edu.cn


2。校内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湖北文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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