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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职院校招生简章pdf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4年01月12日 02:52 | 大学路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贵州高职院校招生简章pdf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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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职院校招生简章pdf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2011年获得了“全国优秀高职院校”称号,有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850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学校简介: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花溪大学城,规划占地1600亩,现有在校学生12000余人。学校建校以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完善多元共治的质量保证机制,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职业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议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2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22年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七条  面向生源省招收2022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办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以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120%投档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录取时文化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助学措施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收费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鼓励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通过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而辍学。

第十八条  奖学金政策

(一)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三)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学校鸿源奖学金最高6000元/年。

第十九条  助学金政策

(一)在校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

(二)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000-4000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3档。

(三)贵州省符合资助条件的脱贫家庭学生,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享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4500元/年(其中,免学费3500元/年,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

(四)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6个专业设有就业订单班,学费由企业支付,学生入学时先交3000元,后期通过社会实践或勤工俭学支付剩余学费。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有关学校各学院、专业和详细介绍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贵州省2022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 (0851) 88308092 88308090

传   真:(0851)88308089

邮政编码:550025

学校官网:

微信公众号:cityvc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确保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招生行为规范,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批准设立,通过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代码:4152014579

学院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金鸡山东路

学院简介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坐落于贵州历史文化名城福泉市洒金河畔,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是家长乐送、学生乐学、教师乐教、企业乐用的“快乐校园”。

学院教学、生活设施齐全。学院从打造鲜花校园建设入手,建成了银杏大道、杨梅园、桂花坛、桃园,种植了大量芙蓉、杜鹃、玫瑰等植物,四季成荫、鲜花盛开、风景如画,是广大学子学习成长的理想场所。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80余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60余人,“双师双能型”教师60余人。

学院实行开门办学,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与希望集团、上海大众、瓮福集团、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贵州省内20余家二甲及以上医院等100多家明星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立实训就业基地,共同培养学生,为学生实习和高质量就业提供了广阔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等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处,主要负责日常招生工作事务。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五条 根据学院现有办学条件、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本着服务地方经济,培养社会急需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原则,编制专业招生计划。我院2020年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招生专业18个。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 面向贵州招收2020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第七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录取期间本着充分利用招生计划的原则,在总计划数不变的前提下,遵照主管部门计划调整要求调整专业(科类)计划。

第九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首先应根据自己的高考科类,在《贵州省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高职《专科》查询我院各专业招生代码等专业信息,然后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

第十条 录取分数标准执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一条 我院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方式,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 我院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同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分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院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 学院执行2020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登记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七章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第十八条 学院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资助。

第八章 学历证书发放

第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是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基本依据,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咨询地址:贵州福泉金鸡山东路

邮政编码:550500

联系部门: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0854-7012345 7025555

传真号码:0854-7017778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网址:

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0年5月27日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始建于1939年10月1日,是省内成立最早的医疗类职业院校,初名“贵州省医事职业学校”,1941年8月更名为“贵州省省立贵阳高级医事职业学校”,1958年10月定名为“贵州省贵阳市卫生学校”。2006年升格为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07年开始面向全国十二省区招收高职学生。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功能完善、结构合理、配置先进,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医学卫生类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贵阳市行政中心所在地观山湖区,占地380余亩,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校内实验实习场所面积达64361平方米,藏书30余万册,建有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试和技术研发、社会服务“五位一体”实训体系,拥有康复实训中心、药物物流实训中心、医学检验和卫生检验与检疫实训中心等9个仿真实训中心,332个实训室。设有护理系、临床医学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卫生管理系、文化基础部、基础医学部、思政教育部8个教学单位。拥有教职工380余名,其中博士4人,硕士研究生130余人;高级职称110余人,中级职称114余人,双师型教师200余人。高职在校生6398人,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7%以上。

秉承“明德至善,业精技高”校训,以“立足贵阳、服务贵州、辐射西部、面向全国”为发展定位,以高职教育为主,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一体化、交流合作国际化”的办学模式,建成“特色鲜明、西部一流、国内有名”的高水平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

1.学院全称: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4152014083

3.学院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6.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7.学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市(区)普通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三、录取原则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学生。

2.学院以各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投档范围内,遵循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专业清),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则按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依次录取;若分数相同,遵循志愿。

3.学院对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4.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措施

1.学费:严格执行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按学制收取,每生每学年3500元。

2.宿费:严格执行贵州省有关部门核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6人间公寓每生每学年1100元,8人间公寓每生每学年900元。

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按政策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设立校内奖学金、高考优秀新生奖学金;同时有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项有效措施,帮助有需求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招生组织机构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六、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且经教育部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2.联系*:0851-84127116、84127117(兼传真)

3.学院网址:http//

八、特别说明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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