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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01月06日 09:49 |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广西 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校代码:10867;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邮政编码:530007;英文译名:Guangxi Technological College   of Machinery and Electricity。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全国首批骨干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 工作 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全国优质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第四条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广西教育厅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领导、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 就业 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关于招生改革的调研,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设在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监督*0771-3248723。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目前,学校主要承担大专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以全日制形式在校 学习 ,2022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考试 院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2022年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有关单独招生方面的具体事项见《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第十条  学校2022年开展对口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自主招生 工作,有关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方面的具体事项见《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 计算机 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参加专科批次的录取,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投放档案到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身体等条件均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专业优先,参考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为:

一 普通 高考 招生(含提前批)录取规则

学校对所有进档考生,先根据第一专业 志愿 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直至录满专业计划为止。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其第二专业志愿计划未录满,则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如出现总分相同,则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

二 分类招生录取规则

分类招生录取规则详见学校招生网发布的《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和《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考现代文秘、国际商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畸形,无严重口吃。

二报考机电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 艺术 设计类、建筑类、汽车类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

三 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口齿清晰。

四 报考摄影摄像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身体无残疾。

第十四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学生未向学校请假,超过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时间、方式缴纳费用,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一 培养费。各专业的培养费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 住宿费。学生住宿为公寓式管理,根据公寓结构和条件的不同,住宿费标准为700~1150元/学年•人。

三 教材费。预收教材费600元/学年•人,按实际支出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七条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建立完善的“奖、助、贷、减、补、勤”的资助政策体系。学校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及操行评定及格,达到 毕业 要求的,学校将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学校名称为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 书 。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771-3279781、3279782、3244699、3243821、3276303;

传真号码:0771-3278454;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信箱:zb@gxcme.edu.cn;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

邮政编码:530007。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考生的纸介质中学学籍档案,由考生入学时自行带到校。

百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百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百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百色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 高考 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百色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4068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5.颁发 毕业 证书 学校名称:百色职业学院

6.学校地址:本部校区(百色市城东群来坡巷161号)

百东校区(百色市百东高新区)

第三校区(百色市城东路大道200号)

7.学校网站:

8.咨询*:0776—2886698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百色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的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 考试 的学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百色职业学院是国家公办高等学校,地处国务院批准的首个全市覆盖的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5A级红色旅游胜地、滇黔桂交通枢纽城市—百色市。学院创建于2006年3月,学院现有两个校区:本部校区(百色市城东路群来坡巷161号)、百东校区(百色市百东高新区)和第三校区(百色市城东路大道200号)。设有 艺术 设计系、机械工程系、土木建筑工程系、电气工程系、经济管理系、 计算机 工程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和成人教育与技能培训部等 8 个教学系 ( 部 ),23个专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土木建筑、机电、汽车、电气等区内一流的校内外实训基地 16 个,实训室 100 多间。学院以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技能”为培养目标,以培养社会经济建设需要的高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将百色职业学院建设成为“ 广西 壮族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同时在滇黔桂地区具有影响力的综合性职业院校为建设目标,着力推进学院内涵发展,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大幅提升。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学校”、“全区高校先进党组织”、“全区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全区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全区扶贫培训先进单位”和“百色市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百色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百色市卫生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六条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按“ 志愿 优先,遵循分数”的录取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考生投档 分数线 ,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以考生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2.专业安排原则:实行“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录满计划,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填报“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以退档处理。

3.招生计划将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   我院认可考生高考体检信息,成绩和身体条件合格的予以录取,开学后学院组织复检,对不符合专业条件的学生调剂至相近专业。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  加分项目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其它原则

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

第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各省、自治区高考信息台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四章 收、退费说明

第十一条   学费 收取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请登录我院官网查询。

第十二条  学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学院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助学金措施

第十三条   新生 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学院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奖学金、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新生“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齐学杂费的新生。可通过申请新生“绿色通道”先入学,之后可采取不同方法予以资助。

(二)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入学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自治区及我院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标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自己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在百色职业学院官网上向社会发布。

第十七条 特别申明: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百色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科负责解释。

2021年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工作中推行“阳光工程”的决定,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与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3829),英文名为“GuangX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erformingArts”。

第三条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四路10号(邮编:530226)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办学性质:普通民办高等院校

第六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七条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监制和电子注册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设立由院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西自治区招生考院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领导、监督招生工作具体实施。

第九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条学校设立由学校党委与纪检书记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申诉、投诉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将教育部批复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公室。

第十二条学校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普通批。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生源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安排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以普通类、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进行录取,对浙江、山东、河北、海南、广东、湖南、重庆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按该省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对英语单科成绩不做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五条艺术类提前批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艺术类考生在生源省其它院校取得的艺术类专业合格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

第十六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1、艺术类考生专业优先(其中: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身体无缺陷,女生身高156厘米以上、男生165厘米以上(专业特优者可适当放宽),专业分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主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使用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按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考生需取得该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普通类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文化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其中文史类考生的单科顺序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的单科顺序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空中乘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2厘米以上(含172厘米),女性身高162厘米以上(含162厘米)。

3、为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投档与降分投档录取的政策规定,但录取到专业时以实考成绩为准。

第十八条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民族成份限制。

第五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九条我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一条已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报到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在符合广西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前提下,可适当考虑学生专业调整要求。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七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凡品学兼优,符合基本条件的全日制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学费

1.表演艺术学院专业9000元-12000元/学年

2.艺术工程学院专业9000元/学年

3.经济管理学院专业8500-9000元/学年

(二)住宿费:女生6-8人间(1600元/年)、男生6-8人间(1600元/年)

第九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六条招生工作监督与申诉

监督*:0771—4892829、4892636

传真:0771—4892829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771—4951555、4763632、5600160

传真:0771—4892829

电子信箱gxyyzsb@163.com

学院网址: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以往条款即时废止。

第三十条有关招生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本《招生章程》由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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