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5日 16:37 |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宁夏理工学院招生简章(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宁夏理工学院是一所民办高等本科院校,在2019年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有安全工程等重点建设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理工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名称:宁夏理工学院 学校国标码:12544
学校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1号
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 办学性质:民办(非营利性)
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所在地人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普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七条 学校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四章 录取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九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学校可结合招生工作实际,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生源地招办同意后,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开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为英语。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同意的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非高考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将同一科类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理工类依次对比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文史类依次对比文综、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高考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
针对浙江省、山东省、江苏省、湖北省、福建省、辽宁省、广东省、重庆市、河北省、湖南省,学校执行高考改革省份明确的投档规则,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
第十五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
1.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校考,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课统考成绩,并按照相关省份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
2.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线。按照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进档,根据考生进档顺序分专业排序,按综合成绩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折算成与高考总分相同标准)×70% 。
内蒙古自治区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3.考生生源地未组织统一联考的专业,专业课成绩认可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校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将根据文化课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综合、语文、英语。
4.体育教育专业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线。按照各省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进档,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折算成与高考总分相同标准)×70%。
内蒙古自治区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宁夏地区。①文化课控制线。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宁夏的高考文化课最低投档线以2022年宁夏*自治区本科音乐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为准。②录取规则。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投档考生中,按照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2)宁夏以外省份。①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河北、山西、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福建、甘肃省招生时,我校承认生源省份省考子科类的专业统(联)考成绩,执行生源省份投档规则。③该专业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四川、陕西、青海招生时,执行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英语本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高考成绩中英语单科成绩不少于满分的60%。
2.财务管理(大数据财务)、会计学(智能会计):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3.交通运输按照机场运行、航空物流两个专业方向培养,招生生源省份报考指南不带方向的,进校后按照学生意愿选择专业培养方向。
4.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艺术类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考生须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无异常,全身无纹身;非“O”型或“X”型腿;着夏装时身体*部位无疤痕,无色素异常、无皮肤病;听力及语言功能正常。考生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表4.7;无斜视、无色盲、无弱视,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创伤后遗症;高考体检表中内、外科体检项目全部合格或正常,无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等病史。
注: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就业参考体检标准为《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以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相关规定,请考生对照自检后慎重报考。学生入校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检,且不能转入学校普通类或其它艺术类专业。
5.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必须符合《宁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宁教人[2014]97号)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身体健康,无心脏病、无传染病、眼睛无残疾并且无色弱和色盲,无纹身。
6.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2cm~174 cm;男生:身高172 cm~184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晰,身体面部、颈部、手部等*处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不良嗜好,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史,考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合格。
7.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七条 联合培养项目
1.学校与日本城西国际大学、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开展“双校园”联合培养项目,实施“3+1”本科联合培养,“4+1”培养,即新生入学后,在我校学习相应年限,有意向赴国外学习的可通过申请,符合条件的,进入国外合作大学学习相关专业,完成联合培养协议所规定的学习内容并按要求完成学业后,符合国外合作大学毕业条件的,将获发国外合作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及宁夏理工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完成规定学位要求的学生还将获发合作大学的硕士学位证书。
2.学校被教育部纳入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由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学校与东北大学在“安全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汽车服务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交通运输、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英语、日语、应用化学、环境设计、音乐学、体育教育”等专业开展联合培养(以上专业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施行“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东北大学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注明与东北大学联合培养,两校共同加盖印章予以认可。
3.2017年,在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中,学校又获批由浙江工业大学对口支援,获得双校双支援。学校与浙江工业大学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工程、应用化学”等专业开展联合培养(以上专业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教务处公布的为准),施行“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浙江工业大学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浙江工业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加盖公章予以认可。
4.2020年,学校与东北大学在“软件工程、智能*工程、物联网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金融学”专业开展卓越班联合培养,学生在宁夏理工学院学习,由两校教师共同培养,修业期满、达到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注明与东北大学联合培养,两校共同加盖印章予以认可。
5.2019年,学校与厦门理工学院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商务、工程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开展“2+2”培养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我校学习,第三、四学年择优推荐至厦门理工学院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
6.2021年,教育部将学校列入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中,学校获批由陕西师范大学对口支援,两校在“汉语言文学、英语、应用化学、绘画等专业”施行“1+1+2”培养模式,第二学年择优推荐至陕西师范大学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宁夏理工学院颁发。
7.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气):该专业与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实施产教融合联合培养模式,以智能电气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应用型能力培养为目标,实现教学、实习、就业一体化培养过程,缩短毕业生进入行业和企业的进程,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
8.电子信息工程(集成电路智能*):该专业与江苏长晶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集成电路智能*产业学院,实施产教融合联合培养模式,以集成电路*行业需求为导向,以综合应用能力培养为目标,采用嵌入式教学管理形式,实现教学、实习、就业一体化培养过程,达成无缝对接岗位需求的培养目标,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
9.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新材料智能*):该专业与中国船舶鹏力(南京)塑造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新材料智能*产业学院,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协同发展的办学模式。以新材料行业需求为导向,以高素质现代应用技术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提高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为抓手,实现教学、创新、实习、就业有机衔接,提升毕业生职业胜任的信心和把握创业机会的能力,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
10.财务管理(大数据财务):该专业面向财务数字化转型趋势,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共建,将财务管理相关理论与财务大数据、智能财务、共享服务等新模式、新技术相融合,培养掌握大数据分析、云财务、智能财务等新技术,具有财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分析与决策支持等能力,适应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环境下企业转型需要的交叉融合型财务人才。利用优势行业产业资源,在用友467万家大中型集团客户企业中推荐实习就业,每人三次全国联动零距离实习就业机会,提供*就业指导。
11.会计学(智能会计):本专业面向智能化时代会计人才的需求,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共建,以业财融合为基础,基于商业智能的管理会计平台为核心,以大数据技术、人工技能技术、算法引擎等信息技术为支撑,培养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到传统会计行业,掌握大数据分析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分析工具;具备智能化会计预测、预算、决策、控制以及评价能力;具有系统性会计思维和较强的会计语言表达能力及自主学习能力的交叉融合型会计人才。可在用友生态及467万家大中型集团客户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从事总账会计、成本核算、管理会计、内部审计、财务数据分析等岗位工作。
1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该专业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办学,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内和国际各航空公司担任民航乘务员、民航安全员,或从事机场安检、值机、VIP服务、航空票务、邮轮海乘、高铁乘务、酒店管理等工作,也可推荐到*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开设有空乘专业的院校从事管理、文秘、教师等工作,亦可从事旅游等相关工作。
13.交通运输(机场运行):该专业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集团公司合作,实施产教融合联合培养模式。主要面向现代航空产业,以应用型能力培养为目标,培养能够在民用航空领域相关单位从事机场运行指挥、机场地面服务保障、机场安全保障、机场运营等方面的高素质现代应用技术人才,实现教学、实习、就业一体化培养过程,缩短毕业生进入行业和企业的进程,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
14.交通运输(航空物流):该专业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集团公司合作,实施产教融合联合培养模式。主要面向现代航空产业,以应用型能力培养为目标,培养能够在民用航空领域相关单位从事航空物流配送、航空物流仓储、航空物流操作、国际贸易报关等方面的高素质现代应用技术人才,实现教学、实习、就业一体化培养过程,缩短毕业生进入行业和企业的进程,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
15.空中乘务:该专业分为空中乘务和机场安检两个培养方向,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办学,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内和国际各航空公司担任民航乘务员、民航安全员,或从事机场安检、值机、VIP服务、航空票务、邮轮海乘、高铁乘务、酒店管理等工作,亦可从事旅游等相关工作。
16.计算机应用技术:该专业与东软睿道公司共建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东软睿道特色实验班,采用“2+1”培养模式,学生入校后进入特色实验班学习,前两年在校内学习,后一年进入企业顶岗实习。通过了解企业对人才的个性化需求,借助企业的实践平台,突出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进入东软睿道特色实验班培养的学生全部安排就业。
第五章 奖、贷、助学金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2300元/人/年~4300元/人/年;燕宝奖学金:2000元/人/年。对专科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学费减免政策,每人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第十九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人/年。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大学生服务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
1. 本科:普通类专业:19800元/年;体育教育专业:19800元/年;艺术类专业:22000元/年。
校企合作专业:财务管理(大数据财务)22000元/年、会计学(智能会计)22000元/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23000元/年、交通运输(机场运行)22000元/年、交通运输(航空物流)22000元/年。
2.联合培养专业按照学校官方公布的标准执行。
3.国际合作项目收费标准:在宁夏理工学院学习期间学费按宁夏理工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在国外学校学习期间学费按该校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美国阿兰特国际大学学费约16500美元/年,约合人民币100000元/年;日本城西国际大学学费约690000-860000日元/年,约合人民币40000-50000元/年)。
4.专科:普通类专业:6900元/年;高职分类考试、自主招生专业单独成班:8000元/年。
校企合作专业:空中乘务100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11000元/年。
5.住宿费标准:3000元/年/人。
第七章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二十二条 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证书校名:宁夏理工学院。证书种类:颁发由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查询。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国家或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不一致时,以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0952-2210016;
传真:0952-2210080;
宁夏理工学院网址: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办学地点及层次
第三条 学校名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4377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七条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三沙源国际旅游区南侧
第八条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结)业证书
第十条 学院基本情况: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批准,教育部审核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85年,现占地面积近2000亩,在籍学生4300余名,教职员工171名。设有酿酒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健康管理等21个高职专业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环境监测技术等10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建有宁夏现代葡萄与葡萄酒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葡萄酒检测中心、生态技术研究展示中心和38个专业实验室。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宁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等。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真诚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0951-8469108 。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四条 根据学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院招生计划。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具体详见宁夏葡萄酒与防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分类考试)。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区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规定》(宁招委〔2022〕2号)的要求。
第十七条 有职业技能测试的高职专业,按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政策照顾加分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无职业技能测试的高职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文化课成绩、政策照顾加分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直至录满为止。若不服从调剂,学院则做退档处理。
酿酒技术(葡萄酒方向)专业,在教学组织实施中要涉及酒精及酒类产品,对上述物质有忌讳者,请谨慎报考。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第六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一条 经学院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注册办理报到手续,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报到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参军入伍新生需到校注册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二条 新生注册报到时,需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入学资格的将不予报到和注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及宁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根据宁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学费:全免;住宿费:3号公寓900元/年(6人间);其它公寓800元/年(6人间)。
第二十五条 资助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生均3300元/年,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校级奖学金3000元等奖助项目。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招生工作咨询:
报考咨询:0951-8469103 韩老师(微信13995305821)
0951-8469128 江老师
王老师(18995030458)
学院网址: 邮 编:750199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4月5日
2023年 宁夏 民族 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一、学院简介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学院溯源于1952年创办的宁夏民族公学,1956年自银川迁入吴忠并更名为吴忠 师范 学校。2001年,原吴忠师范学校、吴忠职工中专和吴忠市职业教育中心合并成立吴忠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更名为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迁入吴忠市教育园区。现址占地1000亩,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06亿元,校内实训室及车间114个,设备总值1.41亿元。全日制在校生7980人,教职工439人。开设高职专业24个,其中,教育部现代学徒制专业2个,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3个,自治区级 高水平专业群 2个,成人学历教育本科专业8个。形成了装备*、现代纺织、健康产业、畜牧兽医、经济管理、文化 艺术 、基础教育等专业群。学院设“七系二部二中心一馆”,即农牧科技系、机电工程系、康复与护理系、教育系、经济管理系、艺术设计系、幼儿教育系;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健康与 体育 教学部;实训设备与信息中心、继续教育中心、图 书 馆。附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各类培训机构16个。
学院先后荣获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荣誉称号。连续六年荣获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连续六年荣获吴忠市效能目标考核一等奖。
二、招生专业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成人中专班、技工学校) 毕业 或具有同等学力;
户籍和学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在宁夏且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 毕业生 ;
(2)户籍在宁夏且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3)户籍不在宁夏而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户籍在宁夏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村两委”负责人等群体(以下简称“五类特定群体”)
四、招生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先申请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14位)后,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
(二)考试及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 和“文化基础”的评价办法。
文化基础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满分300分,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中旬进行,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参加文化基础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委托高职院校负责,时间在3月底前完成,由考生自主从22个大类中选择1类参加,项目满分300分,各职业技能测试类别的测试办法和时间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凡2023年拟报考我院畜牧兽医、护理、助产、学前教育4个专业的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办法,文化基础测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专业大类测试项目满分300分,总分600分。在填报本人报名信息时必须对应选择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录取时按“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录取。①报考我院畜牧兽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 农林 牧渔类职业技能测试;①报考我院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宁夏医科大学组织的 医药 卫生类职业技能测试;②报考我院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3月底前完成(具体测试时间以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信息为主)。没有报名参加相关职业技能测试类别的考生不能参加以上4个专业的录取。
2、凡2023年拟报考我院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维护方向)、汽车*与试验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纺织机电技术、现代纺织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现代文秘、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17个专业的考生,实行“文化基础”测试的评价办法录取,满分300分。
3、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入学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规定。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录取,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考生本人获奖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高职(专科)专业免试录取。
五、 实习 就业
学院坚持“*所想、市场所需、学生所盼、学院所能”的办学原则,强力推进“校校、校企、校地、国际交流”四个层面的合作,实施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共促就业“两联一促”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与吴忠仪表责任有限公司、宁夏恒丰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宁夏世能机器人、 上海 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昌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宝丰养老产业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建立了10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与 山东 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都纺织高等 专科学校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等11所知名学校联合办学,在人才培养、师资互派、专业共建、科技研发等领域开展了密切深入合作。应届高职毕业生可参加宁夏师范学院、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宁夏 理工 学院等全日制专升本考试,连续多年 就业率 在96%以上。六、奖助政策
学院建有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偿、险”等奖助政策。1、我院宁夏籍师范专业(学前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教育)、涉农专业(畜牧兽医)及其他专业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免 学费 4200元/学年(以宁夏当年相关减免政策为准)。
2、根据在校 学习 成绩综合评定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各类奖助学金资助面达80%以上。
3、宁夏籍学生享受宁夏燕宝慈善基金的奖学金2000元/年。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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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宁夏理工学院招生简章(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大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