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5日 13:35 |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和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校名称: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校代码:13395
第八条 学 制:三年
第九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院概况
第十条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河北省廊坊市,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河北省优质高职院校和河北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院分三个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467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8万册,建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27个及6000平方米的众创空间。教职工759人,在校生1万余人。建有43个高职专业,形成了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服务业、现代*业、现代农业和信息产业四大专业群。现有专任教师432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43名、“双师型”教师265名、河北省技术能手16名,拥有最美河北人、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市管专家等一大批杰出人才,学校教师承担科研项目、教改项目和科技攻关专项,形成一大批优秀研究成果和发明实用专利。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六章 报考与录取
第十二条 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应符合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于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执行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规定。
3、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到计划未录满的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
4、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志愿填报方式以“专业(类)+院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它志愿(征集志愿)的考生。
6、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7、各专业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第十五条 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一)身体要求:各专业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专业相关说明
1、“空中乘务、民航运输服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三个专业,有身体条件要求,详见学院招生网站。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面试,不合格者转入其他专业,具体事宜详询学院相关系。
2、“宠物养护与驯导(中外合作办学)、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韩国中部大学合作举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制3年,所招学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规定录取。所招学生在我校培养,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将获得廊坊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和韩国中部大学国际交流学生证明。我校学习期间,学费标准为14000元/年。具体事宜详询学院相关系。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500或800元/年。
第十七条 学生资助政策
在校生享受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贷款、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的资助;在我院就读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享受国家助学金制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东方大学城二期
联系*:(0316)6028826、6028891 传真:(0316)2364336
学校网址: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是创建于1956年的全国示范性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坐落于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江苏省南通市,设有6个二级学院,40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475,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代码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英文译名:JiangSu Vocational College of Business(简称JSBC)。
第三条 学校简介:学校创建于1956年,是全国系统示范性高职院校,为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培育单位。坐落于上海大都市北翼门户城市——江苏省南通市,学校设有六个二级学院,开设40多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余人。学校办学条件优越、专业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人才培养突出,学生连续多年在全国、全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第四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与就创业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制度,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并协助招生与就创业处进行招生录取。各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等多重监督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 对各省(市、自治区)普通类进档考生采取“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科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如考生综合分相同,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按语文、数学两科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九条 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具体为: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苏价费(2014)136号)
第二十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800-1500元/学年。(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与学费减免等国家资助项目,设有校级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缓减免等校内奖助项目,以及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的各类资助项目。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优先推荐就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江通路48号
邮政编码:226011
咨询*:0513-85679269 85679277
电子信箱:jssyzsjyc@
监督*:0513-85679216
监督邮箱:jssyjjjc@
招生网址: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与就创业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