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切换]
大学路 > 高职高专 >高职招生 >正文

高职院校招生指南电子版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01月04日 02:14 | 大学路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高职院校招生指南电子版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高职院校招生指南电子版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建立于1953年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学校,该校已落实招生计划,有填报专科的考生可参考本章程,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校代码:12720(国标)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雅深路4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3年,学校伴随着共和国成长。2019年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A档高水平专业群首批建设单位。学校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国家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信息技术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天津市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首批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联合培养人才试点单位(与天津理工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天津市外国留学生实习实践基地。

学校坐落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核心区、“天津智谷”——天津海河教育园。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校园(含系统化培养校区)总占地面积1053亩,总建筑面积29.8万平方米。学校搭建了基于云的“一网一中心”智慧校园基础设施体系,实现校园网络全覆盖。

学校坚持电子信息办学特色,紧密对接天津“1+3+4”产业体系,全面优化专业群布局。专业分布覆盖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云计算与大数据运用、5G通信与物联网技术、智能*、数字创意设计、现代智能管理服务等多个重点产业领域。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五条 学校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天津市的各项规定,并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 收费标准。学费:一般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住宿费(6人间)1000元/生·年。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且需满足我校相应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在天津、浙江、海南、山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各省市同分投档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如省市无具体同分投档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其他省市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如省级招生录取文件有同分录取规则要求,则执行该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天津市“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录取的学生按照高职学校与中职学校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十六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各专业对招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定。

第十八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校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入学时,经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学院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 为激励优秀学生不断进步和救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励助学政策。奖学金覆盖面达到30%,助学金覆盖面达到20%,此外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奖助项目。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校无关。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纪检监督*:022-28772388

第三十条 咨询方式:

网址:

邮箱:zhaoshengchu2020@

Q Q:2493491257 2943679471

*:022-28772526 022-26526787

传真:022-28622201

咨询地点:学院招生办公室(电子与通信技术系一楼C106)

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雅深路4号

邮编:300350

高职类院校报考指南

对于考生来说,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填报专科报考志愿。应从就业市场的需求出发,正确选择报考院校。
👨‍🏭市场紧缺专业
在进行高职类院校报考时,不光要看学校的牌子,还要看学校开设专业是否为当前市场紧缺的专业,是否能掌握良好的动手操作技能,这将决定着能否在以后的就业竞争中占据优势。
🏭机械*大国
我国正逐步成长为世界性机械*大国,汽车产业、工程机械等机械加工行业飞速发展,很多企业不但匮乏高级人才,更缺乏有一定理论基础、动手能力,又受过正规培训的一线技术工人,存在着“管理人才好找,技术工人难觅”的问题。
🔧技工荒
如:机械行业零配件加工、设备装配就缺乏懂数控机床、钳工技术的人才。汽车行业的产前*环节缺乏懂各类焊接、各类钳工操作的专门人才。“技工荒”成为制约*业发展的瓶颈。
🎓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
近年来,淮北市煤电技师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尤其是数控加工技术、机械*与加工工艺、现代汽车检测与维修、电气技术等专业的毕业生更是供不应求。毕业生薪资待遇优厚,技师层次毕业生年薪2万元以上,高级技工层次毕业生年薪3万元以上。

2022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专科 高考 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056,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学校办学地址: 江苏 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第六条 学校简介: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省市*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坐落于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创新 创业 园,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和继续教育学院。全校在职教职工近400人,在校生一万余人。

第七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 学校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 校招 生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赴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各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招生宣传工作组组长和组员由学校聘任。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培养目标、学科发展等实际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经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审核。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合格。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 考试 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各省的录取规则,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的相关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中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再同分者,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排序。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根据我校教学要求,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物价【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生/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6人间)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 元(宁价费【2003】269号)。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我校具有完备的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三档平均3300元/人•学年)、校级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获奖助学生比例大,做到“应助尽助”详见《新生入学指南》。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邮政编码: 211 306

招生咨询*:025-86676266 18061231076

招生传真:025-86676200

电子信箱:1071758851@*.com

招生监督*:18061231002

招生监督邮箱:05025@nim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大学路。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上一篇: 单招和对口招生有什么区别? 下一篇: 单招和对口招生有什么区别?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