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7日 13:56 |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新疆职业大学代码及专业代码(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院系设置)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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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职业大学的前身是新疆职工大学,于1962年12月由新疆*尔自治区人民*创办。历经四十余年,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隶属于自治区人民*,由自治区教育厅主管的文、理、经、工、语兼备,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正厅局级综合性高等学校。
专业设置:
学校设有商学院、机械电子技术学院、计算机信息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传媒与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系、中国语言系、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中专部等六院两系两部,开设40多个本、专科专业和30个普通高职专业。
此外,学校还设有北京工商大学新疆函授站、中北大学新疆函授站、浙江工商大学新疆函授站、自治区国家职业技能第一、第八鉴定所,自治区毁侍芹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国家经贸委新疆远程教学站。
目前,学校共有各类注册学历在校生5960人,其中普通专纤毕科学生2650人,成人学生2906人,中专生404人。此外,每年短期培训、继续教育等非学历教育人数达到4000人次。
学校现状:
学校与多家五星级酒店、旅行社签订了实习和就业协议,学生在实习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280-400元,毕业后安排工作,学生就业率100%。对普通高职学生设有多种形式的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应届毕业生中5%的优秀生推荐免试上相关专业的本科。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2005年汉语言各谈念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为98%;为民语言各专业毕业生提供了100%的就业岗位,就业率为80%。
土木工程系
土木工程系开设了四个高职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工程监理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道桥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其中,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自治区特色专业。系部下设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研室、工程监理专业教研室、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教研室、道桥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教研室及学生管理办公室、专业实训机房,拥有校内实训场地2262m2,(实训设备投入近600万)。校外实训基地20个。多年来培养了近万名合格的建筑类技术人才。
土木工程系共有教师40人,其中副教授10人,高级讲师7人,讲师16人,助教7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1人,一级注册结构师1人,二级注册建筑师1人,注册监理工程师4人,注册建造师2人,注册造价师1人,注册房产师1人,注册咨询师2人,工程师3人,技师11人,高级工14人,中级工10人,考评员3人。双师型教师占83%,教师年龄结构合理。
土木工程系以科研促教学,注重科研成果转化。已结题的省部级课题3项,院级课题12项,自治区精品课程2门,省部级精品课程2门。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4项,自治区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院级教学成果奖21项,发表的省部级学术论文57篇,21门课程实现了多媒体教学。主编、参编全国出版的教材18本。
城市建设工程系
城建系现有教师18人,其中副教授5人,高级讲师1人,讲师8人,助理讲师3人,硕士研究生5人,双师型教师13人,自治区专家库成员4人,职业技能高级考评员3人、中级考评员1人。
城建系下设有三个教研室。拥有供40人进行计算机CAD教学和专业软件应用的多媒体机房一间,多媒体教室三间,有美术课专用美术画室一间,上述教学设施基本能够满足教学的需要。
城建系现有学生五百多人,专业涵概了城市建设的主要建设领域,毕业生的就业单位主要面向于市政建设与养护、建设厅、城建局、建设局、规划局(院)、城市监察管理部门、环保局、污水处理厂、园林局等。
本系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一贯重视学生技能的培养,学生在校修业期满后,不但能获得学历证书,而且还能获得各专业相关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这几年,我系加大了实训基地的建设,先后与新疆建设规划设计研究院、市政公司、汇景园林事务所、新疆绿友园林公司、昌吉净达市政公司、乌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建立了长期协作关系,满足了规划、市政、建筑、园林、环境等各专业领域实训教学的需要,为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造就了良好的实训基地,真正实现了零距离就业,使这几年的就业率达到了95%以上。由于本系已具有了一定的专业教学条件、教学实力和办学特色,今后必将能为新疆城市建设行业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计算机信息工程系
计算机信息工程系包括有计算机信息管理、建筑设计艺术(建筑动漫方向)、游戏设计与* 等。
主要课程包括有程序设计(C语言程序设计、 VBASIC程序设计)、电工与电子实训、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应用、Web信息开发与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 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网页*、多媒体技术、数据库实用技巧(SQL Serve 2000)、网络与综合布线、数据库原理与编程(VF)、常用工具软件、计算机组装与维修、图形图像处理、操作系统(WindowsXP/2000 Server or Linux)、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职场实践等。
经济管理工程系
经济管理工程系是学院的主要教学系部之一,开设了四个高职专业和两个中职专业。本系的办学优势:师资力量雄厚,“双师”教师比率在全院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师结构合理。采用“零距离”教学模式,毕业生就业率高。
现有专任教师二十人(研究生6人,其中在读2人),其中副教授8人,高级讲师4人,讲师6人,助理讲师2人。双师型教师占全系教师人数的83%。另常聘企业*专家8人,其中6人为注册造价工程师,2人注册监理工程师,5名企业高级工程师。经管系教师的学历、职称、年龄、专业结构等完全符合《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规定的要求。
专业:高职高专层次开设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项目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物业管理四个专业。中专层次开设建筑工程造价、会计两个个专业。计划将来在更广泛的领域里拓展专业,包括保险、投资、旅游、贸易、营销等,并将开展各类与管理有关的培训。
教学设施:经管系拥有管理综合模拟实训室;运行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工程造价、会计、预算、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等软件的专业计算机房以及多媒体教学设施和设备。
学生:经管系现有在校学生1200余人。经管系对学生的培养强调突出专业操作能力,并辐射沟通能力;首创精神,激励能力;开放、联系的能力;自我控制、价值欣赏、勇于负责的个人综合能力;公正解决冲突的能力;思考和制定方案的能力;忠诚、乐于助人的团队合作能力;领导能力。培养能达到相关行业岗位所需基本技能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工程投资咨询、监理、造价事务所;建筑工程公司、装饰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咨询部门;会计事务所;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实体;资产管理部门;资产评估部门;社区服务部门、园林与绿化等。
设备工程系
现代建筑除了新颖美观的外形外,尚需有舒适的内部环境。人类对全球生态问题的普遍关注以及入居环境技术的迅猛发展给建筑设备工程系各专业赋予了新的内涵,使其迅速成为朝阳专业。设备工程系是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骨干专业系部之一。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完善的实习实训设施,现有专*教师22人,其中研究生9人;高级职称9人;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自治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6人;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到90%。教师编写的各类教材20余部,多次承担省部级和院级的科研课题,具有较强的教研及科研实力。2008年《建筑给排水系统安装》课申报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同年12月,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被列为学院重点建设专业。
2022年 新疆 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门有关招生 工作 的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规范招生,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国标代码:14417
(五)学院新疆代码:3431(普通类)、7431(单列类)
(六)学院地址:
主校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北京 西路62号)
东校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呼图壁街20号)
南校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阿克苏西路44号)
乌苏校区(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汉江路612号)
学院基本概况: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2012年初经自治区人民*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发展的要求,推动学校提质培优、增值赋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区域职业教育高地,2021年已投入资金4.1亿元,2022年计划投入资金3.1亿元提升办学条件。学院现有四个校区(主校区、南校区、东校区及乌苏校区)学校校舍面积可达42万㎡。计划投入774万元建成智慧校园,图 书 藏量33.12万册,电子图书48万册,教学用 计算机 1479台,广播语音教室143间,网络多媒体教室85间,专业语音教室3间。建成了校园网、有线广播系统、校园一卡通、闭路电视系统、电子督学系统、“一中心两平台”、多媒体语音视听系统、多媒体多功能教室等。目前在校生13000余人。近5年(2016-2020) 毕业生 一次 就业率 、年终 就业 率均在91%及以上。2021年 毕业 生年终就业率99.1%。
2018年获批国家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2020年获批第二批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先后获批22个国家“1+X” 证书 试点。近三年,学院师生在自治区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201项,有20个项目进入国家级比赛并获得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2020年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和盐城幼儿高等 师范 专科学校 联合组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得高职专业课程理论组三等奖,实现了2018年赛事改革以来新疆团队入围现场决赛零的突破。
现有教职工533人,其中在编教职工491人,自聘人员42人,专任教师393人,占教职工总数的73.73%。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133人,正高职称5人,副高职称89人,中级职称178人。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及“双师素质”教师101人,占45.70%。2018年郭润华教授获评全国第六届黄炎培杰出教师奖,2019年被*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纳入自治州“伊犁英才”专家工作室,授予“优秀专家工作室”称号;2020年何欢欢老师获批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第三期培养人选;2021年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周钰同志荣获自治州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
学院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1个教学院系(部)。设置高职高专三年制专业38个,高职五年制专业18个。与塔里木大学联办的“4+0”园林本科专业,2021年秋季开始招生。初步形成了以应用化工技术专业群、园林技术专业群、机械*及自动化等3个自治区骨干专业群为核心、以物流管理、虚拟现实技术、建筑工程、护理、现代纺织技术等5个院级优先发展专业群和师范教育、音乐舞蹈等2个特色发展专业群为支撑,服务区域高端产业或产业高端发展的专业群布局。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是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学院纪委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 专业设置 、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年度面向全国、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 校招 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 志愿 满、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在次年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制三年。 学费 : 理工 、文理兼类专业:3300元/年,文史类专业:2900元/年,英语类专业:3500元/年, 艺术 类专业:5500元/年, 体育 类专业:3100元/年,医学类专业:3900元/年。住宿费:6人间800元/年,8人间600元/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 高考 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系(部)、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招委会和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 学院录取遵循考生志愿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本校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院和新疆*尔自治区教育 考试 院应按照“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 新生 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 分数线 并符合我院调档要求的专科批次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考生总分相同时,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院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如下规则进行录取:
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 民族 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
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院调档要求的三校高职批次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数学、语文、政治理论。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学院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
第十二条 五年制应用型本科(3+2培养模式)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专业、考分录取专业。
第十四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基础考试。学院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也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加试成绩。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录取以专业课分数优先为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非英语专业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科目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艺术教育专业,专业代码:570113K,备注:音乐方向。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超过一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 学习 、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包括:高校国家奖学金、高校国家 励志 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高校助学金,以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方式,并为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 学院对学生实行人格培养工程,开设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开设 大学生 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等,使大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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