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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2828。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第六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学校简介: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直属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招生。2015年,2017年,先后被国防部、教育部确定为空军、陆军定向培养士官院校;2006年12月,学校以全优的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通过了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项目验收,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百所重点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学校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设置有航空维修工程学院、通用航空学院、航空*工程学院、航空管理工程学院、航空材料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士官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并创建了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等6个教学单位,1个航空*工程中心,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三全育人”研究院等2个研究院,开设了通用航空、航空维修、*、材料、管理、人工智能、自动化、汽车等门类齐全、航空特色鲜明,紧跟时代发展的高职类专业50余个,涵盖了航空设备维修、机械装备*、通用航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航空管理服务、交通运输营销等职业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余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2021年,我校51个专业面向24个省市计划招生。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考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十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及所填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第十二条身体健康要求:
1、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2、定向培养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2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其年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当年国家规定执行,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
3、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女生身高163cm--173cm,男生身高175cm--185cm;民航运输服务专业、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女生身高162cm--172cm,男生身高172cm--182cm。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露部分无疤痕。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嗅觉障碍,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等遗传或传染性疾病。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学校学费标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所有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费650元/年(北区、东区),750元/年(南区);如有变动,以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六章助学体系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邮编:710089
*:029—868523098685586886862884
传真:029—86852300
网址:
第十九条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是:029-88638139。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批准,西安市人民*举办的一所公办综合类全日制高职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382亩,主校区地处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域,毗邻西安高新软件新城、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校园周边世界500强、高新技术企业云集,校企合作、资源共享等优势显著。
学校现有大数据应用学院(动漫软件学院)、建筑与轨道交通学院、现代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学院、健康护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前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教职工500余人,在校生1.3万余人。
学院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与高度评价,2022年荣获“西安市五一劳动奖状”。
先后被授予陕西省平安校园、省教育系统文明校园、陕西省高等学校智慧校园示范校、西安市文明校园以及西安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最佳单位、师德先进集体、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事业单位等荣誉称号。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2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建有世界唯一的中医美容博物馆,史料详尽、藏品丰富。现有医学美容技术等陕西省省级重点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性质及办学地点
第三条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西安东郊白鹿原上,占地面积500多亩,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设施齐全。学院经过多年发展,专业学科建设独具特色,形成了以医学美容技术专业为龙头,医学技术、健康类专业为特色,管理类、经济类、工学类专业并举的特色专业体系。下设医学美容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3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12000余人。医学美容技术、护理、中药学、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被陕西省教育厅确立为“省级重点专业”,学院被陕西省教委批准为“西安市国际护理教学基地”。
院校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373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点:校址:西安市水安路30号邮编:710038
*:029—62283333 传真:029—62283331
学院网址:http://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招生处、教务处、党委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纪律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九条 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十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一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
第十二条 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我院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四条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 3800元/人·年、2800元/人·年;
第十五条 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发放一定报酬。
第十六条 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高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 学生毕业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由西安海棠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经陕西省教育厅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执行国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海棠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陕西: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