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04日 21:06 |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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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广西 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 工作 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注册地址:广西来宾市铁北大道968号,院校代码:14574。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四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三年学制
第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六条按学校有关规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准予 毕业 ,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和校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学 校招 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招生办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普通 高考 招生日常事务。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院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八条 学校督导室直接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在生源省招生 考试 院(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 未实行 平行志愿 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 志愿 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 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则参考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征集志愿、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 民族 类别限制。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参照我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
第四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六条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 书 ,按我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费用标准:所有收费严格按照广西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每个专业的收费标准请查阅《2021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或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建有较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学院承诺:保证不让贫困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同时,学院还有独具特色的资助政策及设有多个勤工助学岗位,让贫困学生以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各种政策详细信息见今年招生简章及我院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条 退学退费办法∶学费住宿费退费:学费按照学年收取。学院实行学年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 学习 时间,计算清退剩余的学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学生开学前申请退(转)学并经学校同意的,学校应全额退 还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开学后未入读的,按90%计退学费、 住宿费;入读1个月(含)以内的,按85%计退学费、住宿费; 入读超过1个月至1个学期的,按50%计退学费、住宿费;第1 学期读完,第2学期入读3个月(含)以内的,按20%计退学费、 住宿费;第1学期读完,第2学期入读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再计 退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及时为学生结算已领取教材的费用,多退少补。学生退费时间以本人正式提出书面申请退学的日期为准。其他补充事项,由学院财务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地址:广西来宾市铁北大道968号
邮编:546100
学院网址:
电子信箱:3177762778@*.com
联系*:0772-6621665、6621666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章程、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以往条款即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 广西 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校代码:10867;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邮政编码:530007;英文译名:Guangxi Technological College of Machinery and Electricity。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全国首批骨干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 工作 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全国优质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第四条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广西教育厅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领导、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 就业 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关于招生改革的调研,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设在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监督*0771-3248723。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目前,学校主要承担大专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以全日制形式在校 学习 ,2022年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考试 院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2022年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有关单独招生方面的具体事项见《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第十条 学校2022年开展对口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自主招生 工作,有关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方面的具体事项见《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 计算机 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参加专科批次的录取,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投放档案到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身体等条件均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专业优先,参考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为:
一 普通 高考 招生(含提前批)录取规则
学校对所有进档考生,先根据第一专业 志愿 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直至录满专业计划为止。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其第二专业志愿计划未录满,则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如出现总分相同,则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
二 分类招生录取规则
分类招生录取规则详见学校招生网发布的《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和《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考现代文秘、国际商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畸形,无严重口吃。
二报考机电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 艺术 设计类、建筑类、汽车类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
三 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口齿清晰。
四 报考摄影摄像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身体无残疾。
第十四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学生未向学校请假,超过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时间、方式缴纳费用,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一 培养费。各专业的培养费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二 住宿费。学生住宿为公寓式管理,根据公寓结构和条件的不同,住宿费标准为700~1150元/学年•人。
三 教材费。预收教材费600元/学年•人,按实际支出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七条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建立完善的“奖、助、贷、减、补、勤”的资助政策体系。学校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及操行评定及格,达到 毕业 要求的,学校将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学校名称为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 书 。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771-3279781、3279782、3244699、3243821、3276303;
传真号码:0771-3278454;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信箱:zb@gxcme.edu.cn;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
邮政编码:530007。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考生的纸介质中学学籍档案,由考生入学时自行带到校。
2022年 广西 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是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GUANGXI MEDICAL COLLEGE”。
2.学校简介: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2010年经自治区人民*批准,由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药科学校、广西妇幼保健院附设卫生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国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目前广西唯一的国家公办全日制 医药 卫生类高职院校。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41年的广西省立医院护士助产学校,至今已有8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广西南宁市中心区,分为昆仑校区和桃源校区,设医学系、中医系、护理系、药学系、医技系、大健康产业系、思政部、医学基础部和公共基础部,目前在校生两万多人。
3.招生代码:14313。
4.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
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6.学制:三年。
7.学校网址: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行政部门、各系(部)党政负责人组成。招生与 就业 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我 校招 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专业
第五条 招生对象: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六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七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 新生 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八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同时从医药卫生类人才培养、就业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1.医药卫生类等相关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2.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建议女生身高156cm、男生身高165cm以上。
3.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录取。
4.鉴于医药类专业 学习 、就业的行业特性,肢体残疾、行动不便、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对普通 高考 统一招生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按照专业 志愿 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 对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分配。如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临床医学专业)面向广西户籍考生招生,具体招生市县以上级单位下达为准,单设志愿,执行专科批录取线,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按照以设区市为单位“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以高考成绩按考生户籍所在设区市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学生获得正式录取通知 书 前,须与我校签定教育协议,与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毕业 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具体录取原则以上级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高职对口中职招生仅录取中职学校 毕业生 和广西区内中职学校二、三年级学生。报考高职对口中职招生的学生要求具备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及相关主管部门所要求的条件,并办理好高考报名手续。高职对口中职的申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对口中职 自主招生 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仅招收广西区内具备当年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单独招生的申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后备兵员专项招生为定向招生,分别在普通高考、单独招生和对口招生类型中招收定向县份户籍生源,以上级部门的文件规定为准,具体请参看《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后备兵员定向培养招生简章》。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复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
第十七条 其他费用:学生上课所使用教材知情自愿到教材供应商处购*,部分学习必须品、生活用品自愿购*。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自治区*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缓交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毕业待遇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和普通专科学生在户籍和学籍管理、毕业证、就业等方面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即户口可以迁移。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毕业生就业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自2022届毕业生开始统一不再批量打印纸质报到证,毕业生可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查询自己报到证签发信息,其中不毕业、缓派、升学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
我校遵照执行自治区教育厅每年下发的专升本政策文件,优秀高职生可升入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根据有关规定,医学技术类的高职专业不能对口升入临床医学类本科专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生可通过*、信件方式或直接到我校招生与就业处进行咨询。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代 理工 作。
联系方式 :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昆仑校区)邮编:530023
南宁市桃源路37号(桃源校区) 邮编:530021
联系*:0771—5616464
纪检监察*:0771-5602090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相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