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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职业院校招聘 2023年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

更新:2023年07月02日 14:29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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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学院招聘公告2020,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选...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选聘73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冀人社发( 2020 ) 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0年招聘员工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用招聘方式招聘员工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作用:教育。
二.聘用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择优录取。
三.甄选条件、工作地点和人数
(一)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聘用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邢台职业技术学院选派工作人员73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人,硕士研究生63人。
具体要求见《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见附件)。
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符合招生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申请相应岗位,必须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中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公务员和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在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在录用范围内。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和开除公职的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不得报考。
另外,应聘者在录用后,不得报考存在回避关系的录用部门。
四.评选理由
地处邢台,区位优势欠缺,高层次人才引进难,电力、车辆、建筑、计算机等工科专业人才社会供不应求。 当前,学院急需积极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职业院校,选拔和聘用优秀人才。
五.选择招聘范围
博士研究生; “双一流”建设大学( 42所)、建设学科( 465所)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2019年《*》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或前200名(需要获得全额或半价奖学金)国家)之外的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六.甄选进程
(一)发布信息
发送邮件时请将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http//book020 )的标题和附件名称设置为“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双一流建设学科注明)、学历”。
根据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评估审查程序。
说谎者一经发现,将取消选拔资格。
(三)评估测试
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专家和人才专家组成评估考核组,采用面试或试讲的方式对资格考核通过者进行评估考核,综合评估其学习经验、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程内容组织和论文、科研、实践能力等情况。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组织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人员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聘用情况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按程序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受聘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施试用期,试用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计算。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对发现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
人事部)
监督举报*: 0311-66908845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附件1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选拔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选拔名单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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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天津市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市财政全额拨款、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是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全国“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职业院校精准扶贫协作联盟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天津市首批跻身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人,见下表:
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数
年龄
学历、学位
考试形式
其他条件
2301模具设计与*专业带头人(专技岗)1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2302机械*及自动化(智能*)专业教师(专技岗)1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应届毕业生2303数控技术专业教师(专技岗)1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2304新能源专业教师(专技岗)15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面试省部级及以上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等称号获得者和享受省部级*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省部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2305人工智能专业教师(专技岗)1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2306金融专业教师(专技岗)1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2307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专技岗)1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2308影视动画专业教师(专技岗)1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应届毕业生2309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教师(专技岗)1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2310传播与策划专业教师(专技岗)1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2311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教师(专技岗)1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2312思政理论课专职教师(专技岗)2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应届毕业生
*党员2313英语教师(专技岗)1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应届毕业生2314教育管理与研究(1)(管理岗)1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应届毕业生
*党员2315教育管理与研究(2)(管理岗)1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2316教育教学信息化管理(管理岗)1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应届毕业生2317教育教学管理(管理岗)130岁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应届毕业生2318招生管理(管理岗)1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党员2319创新创业教育管理(管理岗)1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应届毕业生
*党员2320工程造价及工程概预算管理(管理岗)1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应届毕业生2321水电暖通管理(工勤岗)1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笔试+面试退役士兵2322学生思政教育信息化管理(管理岗)1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应届毕业生
*党员2323学生思政工作宣传与教育(管理岗)1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笔试+面试应届毕业生
*党员2324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管理岗)12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笔试+面试应届毕业生
*党员具体条件见附件1《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报考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如《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等。
应聘人员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将高级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专业需求规定的资格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具体年龄条件以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准,报考人员年龄以考试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年龄计算方法为:25周岁及以下指1997年3月9日(报名首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3月9日(报名首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3月9日(报名首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3月9日(报名首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9.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
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10.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以及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人员;
11.退役士兵是指具有天津市户籍并且由天津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
上述人员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自2023年2月28日起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
北方人才网:/ .cn
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五、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人。
报考2301—2324岗位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资格审核、面试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且确保面试缴费流程状态已通过,方可进入面试审核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名网站进行通知。
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经历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简历
9.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格审核材料中第5、6、7项,招聘条件中有明确要求的必须提供,无硬性要求的可自愿提供)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缴纳面试报名费、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等面试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1)专技岗岗位
专技岗(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及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等。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2)管理岗岗位
管理岗岗位面试采取专业答辩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以及适应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面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三)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2位。
综合成绩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仅参加面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综合成绩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环节情况。
七、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八、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实施单位实施,招聘单位进行监督。
考察工作通过函调政审方式进行。
进入本环节考生应保持通讯通畅。
如进入政审考察的人选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九、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北方人才网:/ .cn ;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综合成绩等。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疫情期间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疫情期间,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天津市及我校疫情防控要求。
因不可抗力等情况,上述安排会相应调整,请随时关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通知,报考人员应保证系统中提供的*号码准确,并保持*畅通,如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或*信息等原因导致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十二、招聘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对师德表现失范的,招聘单位可取消招聘人员考试及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监督*:022-28775857
政策咨询:022-28775808,18722292697
022-28775812,18622596791
网站技术咨询: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招聘计划表》
附件2:《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3:《试讲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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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0日9∶00-8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0日9∶00-8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0日-8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0日9∶00-8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
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试讲和面试时间、地点及办法将通过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试讲前,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二)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三)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若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025-86176977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025-52616712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17日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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