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按照2023年教育系统用人计划,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职校、学前教育教师9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老河口市第一中学、老河口市高级中学、江山中学、
老河口职业技术学校、实验幼儿园、中山幼儿园、李楼中心幼儿园、洪山嘴中心幼儿园、仙人渡中心幼儿园、薛集中心幼儿园、孟楼中心幼儿园、竹林桥中心幼儿园、张集中心幼儿园、袁冲中心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23年全市高中、职校、学前教育教师计划招聘教师93人,其中高中28人、中职15人、幼儿园50人,具体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见《2023年老河口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
具体年龄条件见岗位表,年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日(如:“30周岁及以下”即指“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四)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涉及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条件详见附件。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3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其他考生,可放宽至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将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精神,其中,2023年6月30日到期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仍然有效。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21日,报名人员可先通过发邮件的形式将报名所需电子文档和各类证件的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其中高中、幼儿园教师报名地点为教育局人事股,中职教师报名地点为职业技术学校人事科。
2、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现场进行现场确认。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有关要求
1、网上报名的在收到初审通过的信息后,在2023年8月24日下午6:00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3张照片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准确规范表述。部分高校开设专业不在上述目录内的,不可单独设置,应比照目录中与之相近的专业同时设置在专业条件中。
4、所有报名考生一律加入2023年老河口市教师招聘QQ群:1129925267(邮箱:446367008@*.om),并在群名片备注“真实姓名+报考岗位”(如:“姓名+高中语文”或“姓名+中职语文”)。相关招聘事项将在群内通知,以便联系。
五、考试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类别及形式
笔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以中小学教师类(D)设考。考试大纲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 年版)》。
2、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加分。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对“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其中,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本人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协议或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组织或团委)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面试
1、面试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高中、中职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达不到1:3的,按1:2比例,达不到1:2的取消或核减岗位;幼儿园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面试开考前有2人或3人符合面试条件,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替补致使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教育局负责审核。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后由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时间。高中、职校岗位面试定于8月30日进行,学前教育岗位面试时间定于8月3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通过招聘群及*方式告知入围考生。
4、面试方式。招聘高中、中职学校一般教师,实行说课的方式,说课时间为12分钟;招聘舞蹈教师、学前教育教师,实行说课和才艺表演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12分钟。
六、成绩计算及查询
为了保证招考人员质量,根据考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进行计算。如出现了前款表述的特殊情况,面试只有1人参加的,其总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否则不得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老河口市*网站。
七、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管理
1、考察、体检
市教育局对在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考生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公示
市教育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以市教育局名义在老河口市*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结束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向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待遇
聘用人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在老河口市工作期间由市财政给予生活补贴。每月发放2000元,发放期限(含试用期)为5年,合计12万元。
九、防疫要求
(一)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二)考生应至少提前半个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三)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vv.
/yqfxdjcx/index.html
,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四)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七)考生报名时应签订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他说明
由于今年疫情原因,招聘中未尽事宜以补充通知为准,补充通知发布在“2023年老河口市教师招聘QQ群”。
十一、联系*
政策咨询*:教育局 0710-8228987
职业技术学校 芦老师13972060065
张老师13986319657
监督*: 教育局秘书股 0710-822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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