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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3月05日 03:52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西华师范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西华师范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

西华师范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的大学。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立教报国、育才造士,矢志不渝为民族复兴和地方建设服务;始终坚持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矢志不渝为基层教育和基础教育服务;始终坚持从严治校、严谨治学、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矢志不渝传承和弘扬学校的办学精神;始终坚持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共谋发展、争创一流,矢志不渝擘画和推进学校的强校事业,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进步,办学实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成功入选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首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是四川省“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确定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和四川省重要的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基地、在职教师培训基地、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研究基地,是全省首个被授牌“四川省优秀大学生选调基地”的省属高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条件优良、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成果丰硕的综合性大学,被誉为“读书的好地方、选才的好去处”。

体育学院现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四个本科专业,其中体育教育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四川省双一流专业建设点”。学院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全民健身概论)”一门,校级精品课程三门(篮球、田径、武术)。学院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招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教学论(体育)、非全日制硕士(双证)等不同类型和层次的硕士研究生。学院具有正、副高职称评审权。2020年教育部授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足球)招生权。学院现有教职员工81人,从事体育专业教学的教师71人,其中正、副教授35人,讲师27人,助教6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5人,硕士学位58人;有一批较高水平的运动训练专业的教练员队伍和裁判员队伍,其中国家级裁判员4人,高级教练员1人,国际田联一级教练员培训讲师1人。

经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批准,我校2022年招收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一、招生须知

1.学校全称:西华师范大学(中文名),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

2.学校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

3.学校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4.办学类型:四川省省属高校。

5.学费标准:6000元/年(最终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定通过为准)。

6.学制:四年。

7.毕业证书:颁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并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项目及计划

1.招生专业及项目

运动训练:篮球、排球、足球、田径、射击(飞碟项目除外)、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2.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招生计划100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招生计划60人。

三、报名

1.报名条件

(1)符合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 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我校所列招生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2022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2. 注册报名

(1)注册。考生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或“体教联盟 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注册时间为2022年2月7日12:00至3月7日12:00;

(2)报名。考生依据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3)缴费。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4)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3月10日12:00前将表格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四、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信息以“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为准。

2.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并按照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2)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考生于2022年4月9日12:00后登陆“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4)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于4月16、17日参加文化考试。

(5)考生于5月12日12:OO后在“体育单招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议的考生请于5月12日12:00至13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

五、录取

1.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的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 50分录取。

2.在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和体育专项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3.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若各项目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

5.足球项目按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排球项目按非自由人与自由人分别录取;田径项目根据小项特点分类录取;

6.考生如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信息公开

我校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开录取有关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

本《简章》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相冲突和未涉及到的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联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 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409室。邮编:637009。

咨询*:
0817-2568373,2568301(招生办公室);
0817-2568088(体育学院);
0817-2568600(纪委办)。
招生信息网:/。
体育学院官网:。
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

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属于公办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华师范大学(中文名),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招生国际代码:10638。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学校位于四川省南充市,现有华凤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和北湖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7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区)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招生来源计划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今年本科计划1%,用于调剂各省(市、区)生源不平衡的状况。我校承诺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培养和专业分流。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分。

第十五条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以英语、日语、西班牙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区)划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建议报考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八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我校对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中的公布内容为准。

第二十条 我校对内蒙古的进档考生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专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二条 若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上有特殊的政策,我们将以该省(市、区)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华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七条 我校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四川省地方属院校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含特殊需求预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其他类型的招生相关事宜,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0817-2568373(传真),2568301。

学校主页:。

学校招生信息网:/。

招生电子邮箱:cwnuzs2011@126.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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