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3276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第九条 办学及就学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迎宾大道3388号,邮编:321100。
第十条 学校简介: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是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人民*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由浙江师范大学举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的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现有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理学院、工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1个基础部,涉及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在招专业21个,在校生8200余人。产业经济学、化学和生物学3个学科与浙江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拥有浙江省一流学科生态学,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应用化学,省级特色专业旅游管理、工商管理、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网络空间安全、汉语言文学、应用化学、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浙江省首个本科招生的特色专业网络空间安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0579-82291187。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的提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00%进行。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九条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艺术类专业要求不低于60分。以上成绩以满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1.浙江省生源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专业(类)进档考生如存在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2.省外生源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组内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总分名次高(未公布名次的省份则参照该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语数外总分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未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类)间分数级差。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名次高(未公布名次的省份则参照该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语数外总分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第二十三条 浙江省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单考单招的录取原则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规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与资助
第二十六条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学年结算。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奖学金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各界设立的各类奖学金等,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联系*:13957979992
传真:0579-82291190、0579-82293161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迎宾大道33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21100。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一、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二、学校代码:13276 省代码:0093
三、办学地点:浙江省金华市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学校在各个省的提档比例按招生计划数100%进行。
(三)外语(课程)语种不限。
(四)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六)专业录取规则:
1. 文、理科专业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 对英语(课程)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专业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5分;设计学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原则上要求不低于60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课程)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3.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二批前17500名(含)、理科二批前58000名(含)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前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仅限填满六个有效专业志愿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不重复填报)〕。
4. 单科成绩特别优秀的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以下专业可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13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数学单科成绩≥13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金融学专业。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5. 新生入学后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任选专业。
6. 艺术类专业:我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的美术统考成绩。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按高考总分750分计)×50%+专业成绩(按满分100分计)×7.5×50%。
7.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8.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会考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高、英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9. 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按培养成本收费,考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为23000元/年,金融学、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为200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英语专业为18000元/年,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专业为17500元/年,其它专业为16000元/年。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联系*:13957979992
传真:0579-82293161
(三)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zs
十、其他:本章程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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