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路 > 教育资讯 >正文

2019辽宁高考加分政策

更新:2020年12月27日 08:10 大学路
高考是一个是一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战役。面对高考,考生总是有很多困惑,什么时候开始报名?高考体检对报考专业有什么影响?什么时候填报志愿?怎么填报志愿?等等,为了帮助考生解惑,大学路整理了2019辽宁高考加分政策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2019辽宁高考加分政策

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加、降分照顾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考生注意本市招考办的通知和各项工作时间安排,以免错过申请时间。

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加、降分照顾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仍按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侨务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加、降分照顾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的暂行规定》(辽招考委字[2019]11号)和《辽宁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9]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加、降分项目审核负责部门及具体办法如下:

相关链接: 2021高考志愿填报须知

一、由省公安厅负责审核的项目:

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由省招考办从高考报名信息中提取此部分考生信息并于规定时间送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负责审核并将认定后的名单提供给省招考办。

考生超过补报名期限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信息有误等,将不予审核。

二、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的项目:

1.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申请高考加分投档,须签订《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申报录取照顾资格承诺书》(以下简称《申报照顾录取承诺书》,由市招考办印制,下同),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的。

有关市招考办将本市符合双语生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招考办,省招考办收集整理后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并将认定后的名单提供给省招考办。

2.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的应届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申请高考加分投档,须填写《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应届毕业生申请高考加分登记表》并签订《申报照顾录取承诺书》,《登记表》经县(区)、市教育局初审盖章后,由市招考办汇总并形成分类名单(加盖公章)一并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统一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进行最终审核盖章。

以上就是大学路为大家带来的2019辽宁高考加分政策,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2019辽宁高考加分政策”相关推荐

每周推荐




最新文章

热门高校 更多




联系我们 - 课程中心
  鲁ICP备18049789号-7

2020大学路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