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俄语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学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城市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对外汉语专业、社会工作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金融学专业、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英语专业、日语专业、朝鲜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绘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表演专业、美术学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主持与艺术专业、艺术设计专业、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