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光电子技术科学专业、光电信息工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自动化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英语专业、日语专业、广告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对外汉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