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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费收取及扶困助学措施
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宿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每学年按十个月计算,在校不足整月按整月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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