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学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均在2900—3300元之间/年。 2009年学院各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学费2900元专业有:旅游管理。 学费3000元专业有: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金融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 学费3300元专业有:应用化工技术、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建筑工程技术、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数控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农业机械应用技术(农机维修)、制浆造纸技术、食品机械与管理、工程造价、灌溉与排水技术(农业节水灌溉)、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图像制作、现代纺织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棉花检验)、食品加工技术。 第十六条住宿费每人600元/学年或每人80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