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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根据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13】136号文件规定,学校2015年各电力专业学生根据学制不同征收不同数量的杂费。两年制共计15800元。三年制共计16800元。四年制共计19800元。 第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临沂电力学校官网:www.dlxxs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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