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学费情况 第十二条学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按照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和辽宁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下表)。序号专业科类层次学费(元/年)1法学文史本科90002会计学文史、理工本科100003市场营销文史本科100004电子商务文史本科100005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史、理工本科100006测控技术与仪器理工本科90007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工本科120008自动化理工本科12000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本科1200010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理工本科120001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工本科100001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理工本科1000013化学工程与工艺理工本科1000014应用化学理工本科1000015环境工程理工本科1000016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理工本科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