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我院各专业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除“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为8500元/年.人,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对欧美软件开发、对日软件开发、软件测试、游戏软件开发、3G手机软件开发)、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站开发、网站维护与管理、网站编辑、网页设计与制作)学费为8000元/年.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信息管理与软件服务)、网络系统管理(网络系统集成与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实施与管理)、应用电子技术(通信设备安装与维护、通信业务软件实施与软件服务)、电脑艺术设计(室内装饰、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学费为7500元/年.人,其它专业均为6500元/年.人。第十四条我院按不同的公寓规格收取住宿费。其标准为600-12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