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第十九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学费标准:文科:4800元/年;理科:5000元/年(数控技术专业:52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第二十条退学学费规定:学生入学后因个人原因自动退学者,从报到之日起两个月内按年度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收费,两个月至一学期者,按年度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费,超过一学期者,按全年收费标准收费。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2020大学路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