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我校学费标准按甘肃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文史类各专业、预科(文)3800元/生・学年;理工类各专业、预科(理)4000元/生・学年;艺术类各专业6000元/生・学年;民语类文科专业,即中国少数民族(藏、蒙古、维吾尔)语言文学、汉语言(维汉翻译、蒙汉翻译)、工商管理(藏汉双语)、英语(蒙英双语)2500元/生・学年;民语类理科专业,即物理学(藏汉双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藏汉双语)3000元/生・学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招收的藏语言、蒙古语言、维吾尔语言专业方向的非民语考生免收学费。
若甘肃省物价局变更收费标准,上述各类收费则按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