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费
根据甘发改委[2010]1376号文件,我校学分制收费标准如下:音乐表演专业:6500元/人・学年;
艺术设计:6500元/人・学年;
绘画:6500元/人・学年;
电子信息工程:4500元/学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500元/学年;
信息与计算科学:4300元/学年;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4300元/学年;
英语:4300元/学年;
其他专业:3800元/人・学年。
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重新规范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收费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6〕120号)规定,本科预科生预科阶段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15000元;预科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按照预科招生当年普通本科生的学费标准收龋
第二十五条住宿费
一校区住宿费850元/学年;
二校区住宿费700元/学年。
如遇学费、住宿费标准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