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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根据有关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的热门专业,其学费标准在各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新生入学后,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按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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