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国家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在同等条件下,已投档的考生中,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安徽省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5、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6、体检标准执行省招办有关规定。 7、学院收费严格按省教育、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