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省招办规定的达线分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3.录取专业时,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以实考分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考生状况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无专业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报考我院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5.录取时,以省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6.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接受咨询和监督。 7.统一录取结束后,计划缺额部分按省招办统一安排,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