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专业限制: (5)、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色盲、色弱者,我校染整技术专业不予录取。 (6)、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染化类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十分清楚,必须详细了解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自己身体状况所不适宜报考的专业,请考生参照我院所公布招生计划的备注栏内有关说明。 (7)、录取的具体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