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监督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龋(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3)、男女比例:不限(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无精神疾玻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5)、录取具体方式:A:根据省考试院(省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龋B:对于所有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择优录取,直至该专业计划数满足为止。因考分相对较低未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其考分高低顺序和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下一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调录到招生计划数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C:考生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文化总分排列;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再按单科分数排列;排列顺序为:普高理科依次参考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的单科成绩;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艺术类依次参考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单考单招依次参考专业综合、外语、数学、语文成绩。D: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E:招收工艺美术类(普通文、理科)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其他专业无专业加试要求。F: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收费的相关规定,具体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资料为准。(2)、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或就学地助学贷款。其中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6000元/年。(3)、学生毕业后颁发具有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国家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