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录取第八条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一、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所有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四、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五、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或接近的情况下,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方法按教育部及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即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七、学校对各专业投档采用“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0分。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龋八、各专业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英语专业达到9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达到80分;其他专业适当放宽要求。在实际录取中,学院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九、录取方式: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录取结果将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及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公布。第九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第十条新生入学后,我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